网民:政府性债务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

评论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7-03 08:51:11

  政府性债务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

  据报道,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日前发布了“2014年289个城市财政透明度排行榜”。在政府性债务方面,只有14个城市公布了相关数据,仅占城市总数的4.82%。专家表示,主动公开债务的城市较少,主要是地方政府担心债务公开透明会影响发债以及增加发债成本。

  不少网民指出,地方政府讳莫如深的背后有难言之隐,即债务高企。对债务问题的刻意回避,既有违财政透明的初衷,更是对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不尊重。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应督促更多城市公开债务数据,以约束发债权力,减少政绩冲动,化解地方债风险。

  财政透明岂能回避债务

  有网民质疑,当城市负债成为一种既定事实的时候,财政透明又岂能刻意回避这个领域?

  网民“叶祝颐”说,城市弄清自己的债务家底,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问题的关键应该在于,政府连债务数据都不愿公布,阳光政府从何谈起?

  尽管绝大多数城市对债务数据讳莫如深,但审计署此前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审计署去年年底发布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206988.65亿元之多。

  假装糊涂意在脱离监督

  有网民称,不公开借债以及资金使用情况有躲避监督之嫌,多数城市选择装糊涂,这将加剧腐败风险,在负债追求政绩工程的老路上越走越远。

  网民“周东飞”说,没有公开,便没有监督。可以设想,当数目惊人的政府性债务呈现于公众面前时,公众自然会提出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么高的负债是否危及公共财政乃至整体经济的安全?那些负债上马的项目是否真的有建设和运营的必要?很显然,关于债务的追问,极有可能进而转换为对于财政权力和决策权力的追问。而后者,尤其为一些主政者所不能适应。

  网民“田享华”说,在地方债务问题上,不够公开透明的情形较多,它不仅有违中央的“信息公开”精神,更酝酿着极大的社会风险。一方面,债务不公开,借债的原因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就难以接受监督,会潜藏各种腐败风险;另一方面,债务不透明,客观上助长了地方“赤字经营”追求政绩的冲动,一些地方政府因此入不敷出。

  公开透明改善债务管理

  有网民认为,遏制地方债务高企势在必行,一个有效的办法是用公开透明来改进地方治理。

  网民“田享华”说,在一些政府主导的项目中,往往多花冤枉钱,不断追加预算却难以达到最初目的。还有些建设项目换一届政府就换一个花样,而在重复运作中,有些人可能就此富了,社会财富却在浪费和减少。公开那些详细的财政信息,就能方便公众比较监督,实现少花钱、多办事。

  网民“叶祝颐”说,中央要加强地方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融资举债纳入法制轨道。既要对地方政府举债比例、数额进行科学界定,又要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治理地方过度负债。防止地方政府旧债未还又添新债。还要前移监管关口,给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套上法律紧箍咒,让官员不敢随意负债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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