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23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9-04 08:22:56


  广东茂名23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备受关注的广东茂名黎国强等23人涉黑案在茂名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36岁的被告人黎国强(绰号牛头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8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黎国强早期在电白县树仔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放高利贷起家。1998年后,黎国强吸收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1998年至2013年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电白、广州等地,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4人轻伤、4人轻微伤。

  2013年4月4日,被告人黎国强因生意纠纷授意被告人吴珠发找人伤害邵振锋、邵振才兄弟并出资5000元作为经费。受害人邵振锋时任电白县政协委员,邵振才为茂港区政协委员。同年4月10日10时许,吴珠发跟踪发现邵振锋、邵振才二人在电白县电城镇新市场三和猪杂店吃饭,即打电话要求被告人黎日坤召集田业利等人持枪、刀、铁管冲进店内对正在该处的二被害人进行伤害。经法医鉴定,邵振锋手脚肌腱被砍断,构成重伤,属七级伤残;邵振才被霰弹枪射击伤双下肢构成重伤,属六级伤残。

  上午的庭审主要进行了法庭调查。被告人黎国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大部分事实表示认罪,但认为自己没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该案审判长、茂名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潘泽茂介绍,由于被告人人数多,指控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6年,部分被告人犯罪事实相互交叉,案情较为复杂,预计法庭调查需要一天半时间,整个庭审将持续3天。(来源: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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