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辞潜入公司盗窃货物近2万元 判有期徒刑10个月

法制   来源:东莞日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0-15 11:29:29
  男子被辞潜入公司盗窃货物近2万元 判有期徒刑10个月
 
  男子卢某在东莞某电子公司上班仅两天,就因打群架被辞退,辞退当晚即伙同他人潜入公司盗窃货物近2万元。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今年3月11日,21岁的湖北青年卢某入职上述公司,上班两天后,卢某与工友申某、郝某(后二人均另案处理)等三人因打群架被公司辞退。另据卢某回忆称,在被辞退的当天上午,两名社会青年男子(均在逃)约卢某等三人一起到该公司盗窃。刚失业的卢某等三人便答应了。当晚21时许,卢某等五人潜入公司,合伙将被害单位苏州某科技公司临时存放在该电子公司的三箱手机触摸屏(共384块,约价值1.9万多元)盗走,其中卢某负责望风。
 
  案发后,被害单位从电子公司监控录像中发现卢某等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8日,卢某在深圳一家旅馆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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