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罚5万元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0-22 15:08:54
  单位拒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罚5万元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受到5万元行政处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透露,曾开出了5个罚单,共罚款18万元。
 
  《标准》规定,单位不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会罚款1万~5万元。其中超过60个工作日逾期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会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另外,单位如果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也将会按照应缴未缴职工人数的多少而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除了罚款外,公积金中心将考虑采取对处罚情况适时通报、限制出具上市所需的守法证明、再次罚款等措施。(记者 叶秋怡 谢亚根)(来源:石碣广电站)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