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由外婆照顾期间出事 父亲认为丈母娘未尽心欲状告
孩子由外婆照顾期间出事,父亲认为丈母娘照看孩子未能尽心;同时欲状告出租屋房东,理由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1月1日新年伊始,一岁半男童小雨由外婆带着,前往莞城的舅舅家玩。期间,他脱离大人的视线,顺着楼梯爬到出租屋6楼楼顶,不幸坠亡。小雨的父亲陆先生经历丧子之痛,悲伤不已。目前,他打算将小雨的外婆和房东一起告上法庭。
一岁半男童出租屋六楼楼顶坠亡
陆先生介绍,去年6月底,岳母从老家来都东莞,准备照看当时怀有身孕的儿媳妇,也就是小雨的舅妈。当时,陆先生家的保姆刚好辞职了。陆先生就跟岳母达成协议,让岳母帮忙照看小雨,每月支付3000元酬劳,管吃管住。
去年12年27日,陆先生和妻子前往四川办事,小雨和外婆留在东莞。
2015年元旦当天下午2时许,还在四川的陆先生突然接到电话:小雨不幸坠亡。
陆先生事后了解到,元旦当天,小雨由外婆带着前往租住在东城的小雨舅舅家玩耍。期间,由于疏于对小雨的照看,仅一岁半的小雨竟独自一人顺着楼梯,从出租屋5楼爬上了6楼楼顶,最终意外坠楼身亡。
孩子父亲欲借起诉避免类似悲剧
陆先生说,小雨出事后,他和妻子都非常悲痛,但岳母没有再主动露面,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就连小雨火化当天,岳母也没出现。
为此,陆先生决定向法院状告岳母与房东。他称,“希望这起悲剧能提醒所有年轻夫妻,让老人带孩子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告诫出租屋房东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城公安分局见到陆先生时,他正在按律师的要求,收集房东的个人信息,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资料。
陆先生的内兄黄先生表示,“我妈妈一直为外孙的事自责,吃不好也睡不好,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一直都很差,所以无法露面。”
黄先生还表示,对于妹夫陆先生的行为,其母事后后悔不该帮忙照看小雨。对于陆先生的起诉行为,他表示理解和接受。陆先生的妻子黄女士没有明确反对丈夫的行为,却担心丈夫的行为有些“过头”,担心老人想不开。
律师说法
岳母和房东都有赔偿责任
广东雄爵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吕新建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陆先生与其岳母之间,除了亲情外,实际上也形成了雇佣关系。其岳母作为受雇人,确实没有尽到照看好小孩的职责,陆先生向她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
吕律师表示,根据事发现场的图片,小雨坠亡处的护栏过低,存在安全隐患,房东也须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来源:东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