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结果出来第二天肇事司机失联

跟踪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4-14 08:35:52
  法院判决结果出来第二天肇事司机失联
 
  双腿被撞伤截肢,鉴定为3级伤残,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110多万元,然而,判决结果出来第二天,肇事司机谭某华却再也找不着了。这是33岁的王海燕不幸遇到的事。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回应此事,“只要王海燕或其家人提供谭某华的财产状况、银行账号等信息,法院便可对其采取强制执行举措。”
 
  据王海燕介绍,去年5月16日早上,她上班途经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乌沙天正酒楼路段时,肇事司机谭某华驾驶的小车因避让一辆自行车,小车车头把她的一双小腿撞断。事后,她被送往东莞市康华医院救治,因双小腿离断伤,为保命,她的双腿被迫截肢。该事故经东莞市长安交警大队认定,谭某华负全部责任。
 
  后因谭某华无法与王海燕就相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王海燕将谭某华告上法庭。去年12月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限谭某华在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赔偿1169213.47元给王海燕。”
 
  然而,在判决结果出来第二天,王海燕前往谭某华工作的工厂找他,发现谭某华已离开工厂,至今音讯全无,他的家人也表示不知谭某华的去向。
 
  今年1月4日,王海燕前往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判决。然而,该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发现,谭某华在东莞并没有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而谭某华的户籍所在地是否有财产可执行,该法院只能委托当地法院前往调查。截至目前,尚未得到当地法院的回复。
 
  律师宋安平认为,肇事司机谭某华对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法院可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拘留处置。(记者 刘满元)(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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