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年年“被平均”多数“拖后腿”

评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6-19 09:05:51


  平均工资年年“被平均”多数“拖后腿”

  “越看越羞愧,又给全国人民拖后腿了!”

  “我跟平均工资的差距就是潘长江跟姚明的差距。”

  各地陆续公布的2014年平均工资数据再次成了网民吐槽和段子手调侃的对象。

  今年5月底国家统计局公布2014年全国年平均工资为49969元时,很多人已经发出了“被平均”的感慨,在此次公布的数据中,北京2014年平均工资高达10万余元,再一次引发了公众的“被平均焦虑”。

  有关专家表示,作为国家经济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均工资”频频被公众质疑,恰恰反映出当前收入差距大的现实,也凸显出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和紧迫。

  年年“被平均” 多数“拖后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5日,除辽宁、黑龙江、湖北、新疆、西藏、贵州、上海、江苏、天津、山东、云南这11个省份外,其余20个省份2014年的平均工资数据均已出炉。

  数据显示,在这20个地区中,北京平均工资最高。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226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902元。其中,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目前全国唯一突破10万元大关的地区,这一水平是目前最低的河南省(42179元)的2.4倍。

  这个数据让很多人感到难以接受,认为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大,自己又一次“被平均了”。

  据新浪网在线民调“20省份去年平均工资出炉,你拖后腿了吗?”显示,过半参与调查的网民为工作10年以上,但41.9%的网民选择了年工资2万至4万。过半网民在花费上选择了2万至5万,超七成网民表示今年未涨工资。

  “被平均焦虑”并非第一次出现。每逢公布平均工资数据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感觉自己拿到手的工资没这么多,感叹“拖了平均工资的后腿”。

  事实上,在已公布数据的20个省份中,仅有4个省份的平均工资超过了全国水平。

  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数据显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

  与全国平均工资对比,非私营单位,仅有北京、浙江、广东和青海超过了56339元的全国平均水平。而私营单位,同全国平均工资水平36390元相比,也是仅北京、广东、重庆、浙江这4个省份超过。

  值得一提的是,大量低收入群体的工资并没有在统计范围之内。

  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介绍,2014年岗位工资统计涉及16个行业门类的91万多家单位,没有包括这些行业的规模以下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农、林、牧、渔业,金融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这三个行业的单位。

  也就是说,多数感觉“拖后腿”的人其实根本就没有进入统计数据库。

  数据失真还是差距过大

  “李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王百万。”这是网友对“被平均”的调侃,事实果真如此吗?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指出,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从每个人个人角度来看,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均会因所属单位的行业、地区、性质,及个人所在岗位的不同而感受不同。

  北京市统计局则回应,北京“高平均工资”同经济结构特点相关,一些“高薪酬”行业,像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对平均工资水平具有“拉高”作用。以北京城镇非私营单位为例,金融业的年平均工资达到了225482元。

  数据显示,北京目前的就业人口分布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达到8.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比8.6%。这两个数据意味着,在北京的就业人口中,将近两成的人员都集中在这两个平均薪酬较高的行业就业。

  此外,北京总部经济的特点也对“高平均工资”起到了一定作用。北京聚集了一批国内外大型企业总部,总部资源优势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在这些企业总部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数又比较多,这些“管理层”的薪酬水平具有“拉高”作用。据北京市统计局对3.5万家单位的调查显示,北京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可达240959元。

  事实上,不同岗位、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就业人口之间的工资水平的确存在较大差距。

  2014年,国家统计局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继续对不同岗位工资情况进行调查,涉及16个行业门类的91万多家企业法人单位。调查单位就业人员按工作岗位分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5类。

  今年5月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969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20倍。

  调查数据显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09760元,专业技术人员66074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7483元,商业、服务业人员40669元,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42914元。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1%。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70。

  分四大区域看,东部地区岗位间平均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83;中部地区岗位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37。

  分行业门类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岗位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5.04;建筑业岗位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22。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外商投资企业岗位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25;其次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最高与最低之比为3.31;第三是国有单位,最高与最低之比是2.99。私营单位和集体单位岗位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分别为2.30和2.38。

  值得注意的是,非私营与私营单位之间工资差距在逐年加大。对比从2008年到2014年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差距,呈现出绝对差距逐年扩大的态势。从绝对差值看,2008年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11826元,之后逐年增高,2014年这一数值为最高,达到19949元。

  据冯乃林解释,之所以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绝对额增长多一些,主要是因为非私营单位包括了比较大的企业,比如国企、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的企业等,这些企业的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而私营企业总体工资水平比较低,导致两者的差距不断拉大。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很多网民对收入分配不均颇有意见。有网民就要求“必须严控国营和国营控股单位人员收入,尤其是年收入过高地区和城镇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之比过高的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认为,众多网友吐槽自己“拖后腿”,恰恰一定程度反映出当前收入差距大的情况。在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平均工资并不能反映差距的问题,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实际情况。

  “这也凸显出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过高的不合理差距,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李实建议,要在经济增长上多下功夫,保证就业和工资合理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把“提低、扩中、限高”落实好,精准发力,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

  事实上,“十二五”规划纲要早已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近年披露的数据则显示,收入差距的鸿沟也呈现出逐渐缩小的迹象。

  在宏观经济形势向好的大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都会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企业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从政策上保证职工收入每年都有所增加。2014年,全国有19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1%;23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普遍在12.4%左右。

  从2006年至今,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已形成逐年增加的稳定格局。200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20856元,到2014年则为56339元,增加了35483元,平均工资增长了1.7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进行统计的2008年开始,从17072元增加到2014年的36390元,7年间平均工资增加了19318元,增长了1.13倍。

  尽管非私营与私营单位之间工资的绝对差距在逐年加大,但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则快于非私营单位。2006年至2014年,除了2009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11.6%,高于私营的6.6%外,其他年份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均高于非私营单位。(本报记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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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工资“水涨” 社保缴费“船高”

  平均工资除开可以被吐槽外,和我们每个人还有什么实际联系吗?现在答案可以揭晓了: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缴费基数的上浮也成为普遍现象。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随后,北京人社局下发通知,确定了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201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585元,上涨了26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878元,上涨402元。

  此外,山西、陕西、成都、乌鲁木齐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近期也进行了调整,均比2014年有所提高。以乌鲁木齐为例,2014年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91元,月平均工资4132元。按此确定,乌鲁木齐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79元,上限为12396元,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189元、945元。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这意味着,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来说,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也就是说,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目前,中国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表示,各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缴费基数上调后,低收入人群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会更高,这对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会加大企业的缴费负担。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则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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