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泳若出事 陪同成人或担责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7-08 10:15:01

王俊伟/摄

  儿童游泳若出事 陪同成人或担责

  7月3日,在家长未能陪同情况下,南城一8岁男孩在小区游泳池不幸溺亡,不少网友纷纷指责家长和物业未尽监护安保之责。

  目前,全市中小学大多已放暑假,“小候鸟”飞来东莞,加上天气炎热,游泳成为孩子们消暑的重要消遣之一。然而,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儿童游泳鲜少由家长一对一带领,大多托朋友、同事、邻居带领,甚至有小孩自行拿着游泳月卡去小区游泳,游泳场馆和带领成人大多存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事。

  对此,有律师表示,若发生安全事故,陪同成人或得担责。

  一个家长带多个小孩

  7日,烈日炎炎,酷热难耐。东莞寮步的水玎珰温泉乐园入口,记者看到,带着一家老小前来游泳消暑的市民络绎不绝,入口处的墙上醒目地张贴着游泳须知,其中就有明确“身高1.2米以下儿童须有成人带领入场”条款。

  “你小孩身高超过0.8米,低于1.4米,需要购买儿童票。”入口处检票员王先生一边检票,一边提醒着带小孩的顾客购买儿童票。王先生称,因为乐园所处的位置是路边,不是居民区,小孩一般不可能独自前来,大多都是随大人一起前来,不过该须知只要求儿童游泳成人陪同,并未明确一名成人可带几名小孩。

  但记者留意到,因为正值暑假“小候鸟”来莞,一个成人往往带有多个小孩。比如刘先生,就带了4个孩子前来游泳,其中既有亲戚的小孩,也有朋友、同事的孩子,对于安全问题,刘先生表示,自己注意点,应该没问题。

  其实,该乐园负责人也觉得不妥,这些孩子下水游泳,带领人往往会顾此失彼,不易发现孩子随时出现的呛水、溺水等现象。同时,由于暑期,游泳场内小孩多过大孩,救生圈增多,也影响救生员的观察视线,导致救援不力,因为小孩溺水导致脑死亡往往就那么一两秒。

  小孩拿月卡趁人多前来

  记者随后走访多个游泳场所,发现不少小孩并非由家长一对一带领,不少孩子由家长朋友、同事甚至邻居带着。

  7月6日下午5时许,在东莞万江某小区游泳场入口处,记者同样也看到了“1.2米以下儿童须有成人带领入场”的条款。其中不少孩子并未跟随自己家长一同前来,或跟随着同学家长,或被邻居领着前来。由于爸妈工作忙,8岁的小许已经是第二次跟着同学的妈妈来游泳了。小许告诉记者:“爸妈双休日才会有空陪我玩,跟同学来玩,人多也很开心。”

  对此,该小区游泳池人员有些无奈地说:“平时人少会留意小孩是否有大人来,下午人多的时候顾不过来,而且有些小孩拿着月卡,谎称某个大人是他爸,我们也没办法。”

  广东华文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认为,从游泳时委托关系来看,分为由受托人带领去游和临时让受托人照看两种,前者需要履行小孩的安全责任,后者属于义务帮工的角色,将视有无过错判定责任归属。

  市游泳协会副会长申建军:

  事故完全可防可控

  “明知没大人陪同,还让小孩进去,救生员若疏于安全保障,一旦发生意外,小孩就有可能溺亡。”东莞市游泳协会副会长申建军认为,7月3日发生的泳池溺亡事故,就是一起典型的疏于入场检查及救生不及时导致的事故,“家长和游泳场所方均有责任,且游泳场所方的责任至少占到7成”。

  “虽然‘小孩入场大人陪同’非强制性规定,但安全无小事,如果游泳池和顾客能不打折扣执行,安全事故完全是可防可控的。”申建军认为,当前“野鸡”游泳池还很多,加上市民游泳安全意识欠缺,当务之急是加大游泳安全防范宣传,同时市体育、安监、卫计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规范东莞市游泳市场,促进东莞游泳行业良性健康发展。(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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