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全面实施“1+N”制度体系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7-13 08:29:44
  黄江全面实施“1+N”制度体系
 
  在今年黄江镇举办的“对话群众解决四风”党代表工作室集中接见活动上,黄江镇委书记叶锦锐等领导细致记录群众反映的意见。
 
  最近,黄江镇第二小学副校长张静仪心情不错。她通过了该镇最近创新实施的“入党积分制”考评,顺利成为预备党员。早在2011年6月18日,她就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几年来,张静仪作为该校副校长,在行政工作之外,还负责语文教学,并坚持每年在省级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正是各种优异表现为她入党加分不少。今年,黄江镇创新开展了入党积分制。无论申请人在什么部门,担任什么职务,一切都要靠个人综合积分来说话。据黄江镇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来,除上述“入党积分制”外,该镇还全面推行多项管理措施,包括对该镇所有中层干部(含)以下的人员采用评分制进行考评,考评不称职的人员,将面临着调岗、开除等处理。
 
  而黄江出台“1+N”制度体系的目的,在于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管人”,进而打造更加透明、高效、低耗的政府服务平台。
 
  入党积分制
 
  创新党员发展模式
 
  一直以来,在东莞镇街层面,每年面对着许许多多的入党申请,却只有极少的入党名额,为了让组织吸收优秀人才,黄江镇在全镇试行“积分制”入党模式,并作为基层党建“书记项目”重点抓。按《黄江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办法(试行)》规定,入党发展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思想教育、服务奉献、组织考察及获得奖励等多个方面;考察评分标准分为基础分、扣分和加分三个项目,并按各人分数进行排名;不仅如此,所有申请入党人员,还必须由该镇组织办按照“一推一考一评”的方式进行选拔。“一推”指的是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支部推荐、考察、表决通过;“一考”就是镇统一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和考试;而“一评”则是根据积极分子在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培训情况、参加党内活动、获奖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考评,最终通过层层筛选,实现“优中选优”。
 
  据黄江镇有关负责人介绍,参照上述《办法》,今年黄江镇共有154名积极分子参加积分制考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了54人作为发展对象。这54人当中,35岁及以下的有45人,占83%;大专以上学历有49人,占90.7%。与往年相比,通过积分制发展的入党对象,在综合素质上有了明显的提升,高学历、年轻化成新趋势。
 
  事实上,关注黄江的人知道,张静仪入党时遇到的“积分制”新办法,只是黄江镇近期即将全面推行的“1+N”制度体系中的一项。黄江镇有关负责人说,所谓“1”,就是围绕“三严三实”这一个主题,“N”就是多项制度,“1+N”这个制度体系就是要体现从严治党,用制度管人,在全镇干部队伍中立好“严、实”标尺,构建持续深入转变作风的制度屏障。
 
  “目前,一整套20多项的制度已经全部制订完毕,其中有10多项已经正式出台,内容遍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培训、干部任用、考评问责等多个层面。” 黄江镇有关负责人说,其中,《黄江镇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出台,目的是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打造廉洁从政的政务环境;而《黄江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黄江镇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黄江镇普通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黄江镇公职人员考核制度(试行)》等制度,则是为了做好干部管理,通过规范的细则约束是所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
 
  据了解,仅《黄江镇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就梳理了社区承担的119项行政事务和公共管理事项,让所有工作岗位职能进一步明晰。
 
  政务新常态
 
  制度管人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公民社会的不断深化完善,使得原本由政府承担的公共职能和公共事务不断转移,企业、社会和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承担了部分公共事务。在这种新的社会背景下,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范围,正面临着核心化和综合化,这对政府领导干部的行政服务能力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为激励社区书记发挥带头作用,黄江镇拟定《黄江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调整办法(试行)》等制度,拟对全镇7个社区以及下辖20个党支部领导班子从农村党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建设、民生基础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指标性考核要求,以此决定他们的‘进退留转’,”黄江镇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外,为了配合干部考评机制,该镇考核公职人员的内部在线系统,目前正在抓紧建设之中,到2016年春节前后,黄江镇所有公职人员将可以通过这一平台,为该镇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打分。而为了保护打分者的隐私,所有的评分均匿名进行。
 
  对此,有黄江镇政府中层干部表示,新的机制推行后,在日常的工作中,那些工作态度差或者工作能力差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都将面临其他同事亮出“低分”,这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督和震慑。因为分数低的人员将面临多种惩罚机制。按相关规定:第一年考评不达标者,可能会被调往其他岗位;如果第二年在新的岗位仍然不达标,那么,当事人将面临被开除的危险。
 
  一直以来,由于东莞特殊的行政架构,镇街极少量的编制人员承担着工作量极大的城市管理职能,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各镇街都增加了不少聘用人员,如何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地方发展群策群力便成为组织人事工作的重点之一。
 
  黄江镇组织办办事员黄玉娟是聘员中的一员。几年前,在黄江文广系统工作的她,由于积极肯干,办事能力较强,被该镇组织办借用,主要负责领导干部驻点联系群众和党代表工作室的相关事宜。平日里,她主要负责收集党员群众的心声和意见,协调相关的部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处理回复。黄玉娟说,此次政府出台的《黄江镇普通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中,针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规定有不少,这让她深受鼓舞。在她眼里,新的考评制度实施后,以后开展工作将更加“有法可依”,与各个相关部门沟通时将会更加顺畅,“因为大家的职责都得到进一步明晰。在合作过程中,一个人的积极性、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怎么样,都会体现在别人对他的评价中,这将关系到他们各自切身的利益”。
 
  利好不止于此,按照《黄江镇普通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和《黄江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组织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将他们调配到重要部门和提拔到重要岗位任职。对于这些规定,黄江商务办办事员袁爱英说,“这些规定的出台,能够激励自己在今后工作中,要立足本职,勤练内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提升业务水平,成为有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发挥个人专长”。(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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