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宅停车费涨价需经业委会或业主“双过半”同意

物价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8-28 08:44:32
  东莞住宅停车费涨价需经业委会或业主“双过半”同意
 
  8月15日,广东放开住宅停车费政府定价,今后住宅停车费谁来定?之前东莞相关部门表示,应由物业和业委会协商确定。而东莞数千小区中大部分都没有业委会。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下发的通知精神,住宅停车费涨价需经业委会或业主“双过半”同意。
 
  省发改委等部门已出台规范文件
 
  8月15日,广东放开住宅停车费政府定价,价格将由市场调节。目前东莞并未针对性出台相关设施细则。之前东莞相关部门曾表态,放开住宅停车费政府定价后,具体价格可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商决定。但东莞数千小区中只有200多个备案的业委会,不少市民担心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会不会完全由物业公司说了算。
 
  虽然东莞目前没有实施细则出台,但根据此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停车场经营者应该遵守《物权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对此,有专家解读,从市场监管看,价格放开后,企业提高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也会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过半”),因此对业主共同所有的车位、车库,企业调整收费标准也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
 
  广州已明确没有业委会需取得“双过半”同意
 
  虽然东莞目前没有针对此事发布实施细则,但从广东一些地方的官方表述可以看出端倪。
 
  广州市价监局局长黄景生近日就明确表示,在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限价后,涨价或降价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都是合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调价需经业委会同意,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或者取得“双过半”(过半面积的业主及人数过半的业主)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这一前提,即物业公司无法提供相应合同,物业单方面提价就是违法违规行为。
 
  东莞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权也表示,即便价格放开后,物业公司要提高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也会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具体而言,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有合同约定的,就按照合同具体执行,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要调整停车费,则必须经“双过半”(业主人数和物业面积)的业主同意。
 
  若发现收费违法的情况,市民可以积极举报投诉,发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会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加强价格监测、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也就是说,就算小区没有业委会,停车费也不是说涨就能涨的。
 
  [知多D ] 何谓“双过半”?
 
  根据相关法律,“双过半”是指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面积过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只有两项指标都通过才能涨价。(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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