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指导价放开后有小区停车费上涨3成

物价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9-12 16:42:54
  东莞指导价放开后有小区停车费上涨3成
 
  记者走访发现,东莞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改由市场调价后,有小区借此契机促销车位,也有小区按兵不动
 
  近日,读者陈先生向本报记者报料称,其居住的小区丰泰绿洲10月1日起上涨停车费,目前已贴出涨价公告。从8月15日起,东莞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政府定价,改由市场调价。相关文件规定“调整后主管部门将不再介入小区停车场的定价,具体标准将由商家自行确定。”记者了解到,在此政策实施至今,有个别小区停车费宣布上调,也有小区借此契机加大停车位销售的宣传力度,不过大部分小区停车费还是维持现状。
 
  个案
 
  有小区停车费或上涨100元/月
 
  家住寮步丰泰旗山绿洲的陈先生表示,9月初小区管理处就张贴了一份关于停车费涨价的通知。通知上的内容显示,“根据《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所属产权的车位租金不再由政府指导价格。10月1日起,丰泰城、丰泰旗山绿洲的车位租金将做相应的调整,具体租金以现场办理的为准。”
 
  记者就上述停车费涨价的通知事宜咨询了该小区管理处,其工作人员表示,确有其事,“小区停车费或由现在的350元/月上调至450元/月。做出这一调整的是小区开发商而非我们物业公司,由于现在还没看到最后的价格调整文件,上调后的价格标准要等到月底才能确定。”
 
  小区停车位上涨的消息,对于今年初刚买了该小区两个车位作为投资的陈先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我觉得小区车位比例少又刚好有些闲钱,就买了小区的车位作为投资。目前租给邻居的停车费是250元/月,如果小区停车费上涨了,我也可以相应地涨点价。”
 
  小区另一业主郭先生则认为,开发商此举主要是为了促进车位的销售,因为小区至今还有不少车位是未售的。他说,“虽然小区车位和住户数比例达不到1:1,但是由于周边并非主要市政道路,业主车辆多停在路边,同时配套的商业街地面停车位也还没有开始收费,小区车位去年推售至今,仍有大量未售。记者在东莞市房管局官方网站看到,该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有558套,现在仍有467套未售。
 
  市场
 
  有小区借机促销车位
 
  也有小区按兵不动
 
  目前,东莞住宅小区的临停车位普遍执行政府指导价,东莞目前的小区室外停车收费是180元/月,而室内停车收费是350元/月,其中还包括50元的物业管理费用。
 
  自从东莞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政府定价的消息出来后,有的小区赶紧借此契机加大车位促销的力度,不过也有些车位较为充裕的小区停车费维持在现状。
 
  家住中信凯旋国际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的物业现状是铆足了劲在促销车位,在小区多个出入口、停车库等显眼位置都布满了车位的广告和横幅,类似“车位紧张,欲购从速”之类的字眼,连停车位都贴上广告。他还告诉记者,“此前空置的一些车位突然贴上了‘私家车位请勿占用’的字条,不知道是车位真的出售了还是物业‘有意为之’。”
 
  不过,也有不少小区停车费维持现状。景湖湾畔小区业主付小姐表示,“可能小区的车位比较充裕吧,大家都没有因为出台了上述的政策而恐慌性买车位或租车位,小区的停车费暂时也没有说要上调。”另外一名家住西平东骏豪苑的业主陈先生也淡定地表示,“我们小区规划的车位并不少,而且很多业主为了省钱把车停在旁边的体育公园,这旁边还会有一个新建的公园,都不太担心停车的问题。”
 
  此前,记者曾走访过光大地产、万科地产、宏远地产等开发商旗下的多个小区,暂未发现有小区停车费涨价。不过也有个别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有提涨停车费的打算。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政府放开小区停车收费定价,部分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或会上涨,尤其是中心城区,部分小区的停车位已十分紧缺,而按照目前东莞私家车的增长速度,停车位供需比将更加失衡,“僧多粥少”,根据市场规律,部分小区停车费将做出调整。
 
  小区停车费不是想涨就涨 涨价必须“双过半”
 
  8月15日,广东放开住宅停车费政府定价,今后住宅停车费谁来定?之前东莞相关部门表示,应由物业和业委会协商确定。而东莞数千小区中大部分都没有业委会。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下发的通知精神,住宅停车费涨价需经业委会或业主“双过半”同意。
 
  省发改委等部门已出台规范文件
 
  8月15日,广东放开住宅停车费政府定价,价格将由市场调节。目前东莞并未针对性出台相关设施细则。之前东莞相关部门曾表态,放开住宅停车费政府定价后,具体价格可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商决定。但东莞数千小区中只有200多个备案的业委会,不少市民担心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会不会完全由物业公司说了算。
 
  虽然东莞目前没有实施细则出台,但根据此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停车场经营者应该遵守《物权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对此,有专家解读,从市场监管看,价格放开后,企业提高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也会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过半”),因此对业主共同所有的车位、车库,企业调整收费标准也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
 
  广州已明确没有业委会需取得“双过半”同意
 
  虽然东莞目前没有针对此事发布实施细则,但从广东一些地方的官方表述可以看出端倪。
 
  广州市价监局局长黄景生近日就明确表示,在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限价后,涨价或降价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都是合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调价需经业委会同意,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或者取得“双过半”(过半面积的业主及人数过半的业主)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这一前提,即物业公司无法提供相应合同,物业单方面提价就是违法违规行为。
 
  东莞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权也表示,即便价格放开后,物业公司要提高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也会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具体而言,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有合同约定的,就按照合同具体执行,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要调整停车费,则必须经“双过半”(业主人数和物业面积)的业主同意。
 
  若发现收费违法的情况,市民可以积极举报投诉,发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会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加强价格监测、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也就是说,就算小区没有业委会,停车费也不是说涨就能涨的。 
 
  何谓“双过半”?
 
  根据相关法律,“双过半”是指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面积过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只有两项指标都通过才能涨价。(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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