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或于近期出台
10月14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四次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通报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起草、征求意见情况以及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就《细则》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征求意见。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务院高度重视《细则》的制定工作。3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消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具体实施细则形成草案。细则草案共计137条,分别就不动产登记机构、类型、程序等内容逐一细化。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在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目前《细则》制定的法定程序已经基本完成,出台实施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当前要做好《细则》的修改完善工作,加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会上,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通报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起草、征求意见情况以及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最新数据显示,地方职责机构整合正在加快推进,目前已有198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1193个县(区)完成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分别占全国市县总数的60%、42%。
业内分析认为,由于当前市、县级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对滞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完成征求意见工作之后,可能会尽快出台,以促进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尽快完成。
事实上,就加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本次会议还提出一些具体要求:首先,要加快推进地方职责机构整合,按照年底前完成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的要求,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倒排时间,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和监督检查。其次,继续指导地方做好新证与旧证的有效衔接工作。再次,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启动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的办法和标准、不动产权属争议和相关确权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此外,抓紧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推进重点城市接入信息平台并开展联调联试。(记者 高伟)(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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