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商部门针对“双11”发消费警示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1-10 09:46:24
  东莞市工商部门针对“双11”发消费警示
 
  “双11”将至,“剁手党”也要谨防消费陷阱。昨日,东莞市工商部门针对“双11”发出了消费警示:低价背后往往潜在诸多消费风险,消费者要理性参与,慎重支付,并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
 
  据东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促销时,商家打出“亏本、只为攒人气”等喙头以超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与网页宣传承诺不符,这是投诉中较为常见的。此外,消费者网购时也会遭遇不诚信卖家,销售假冒品牌、品质低劣产品,由于这些产品鉴定难,维权难度也相对较大。
 
  除了产品质量外,售后也常大打折扣。工商部门举例,双11网购高峰期,商家远超出承诺的时间发货,甚至提供虚假发货信息,消费者申请退货却遭拒绝,也会引发投诉。另外,消费者也要留心电商自行限定的不公平退换货条件,比如自行在网页用不显眼的小字体加码,推卸“三包”责任等。
 
  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东莞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3619宗(其中市工商局受理1908宗),调解成功3076宗,调解成功率85%,其中网购投诉共179宗,占投诉总量6.67%。从网购投诉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低价招揽、货不对板”、“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超时虚假发货”、“自行限定退换货条件”、“售后服务打折”等五大方面。
 
  个案
 
  低价购入旅游卡,下单后附加收费
 
  去年12月,刘先生以292元网上抢购一张云南旅游卡,下单前详细阅读了行程、具体费用等旅游细则,只需要提前7天微信报名,无附加收费。但下单后,客服告知需提前10天报名,周五出发需缴340元报名费,且不确定是否有接机服务,刘先生认为服务与承诺严重脱轨。经协调,卖家同意赔偿600元。
 
  羊毛大衣竟是三无产品,商家退货款
 
  去年11月11日,投诉人林女士在虎门一网店购买一件女款羊毛大衣,折后价152元,11月16日到货。但收到的衣服没有洗水唛和标牌,属于三无产品。网页上注明大衣含有51%的羊毛成分,但实际上没有。与卖家协商一致退款,11月17日将衣服退回,但至今商家还未将货款退还。因商家销售的是三无产品,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现要求退还货款及15元运费。经协调,被投诉方退货款及运费。
 
  提醒
 
  领取红包、返券要注意时限
 
  “双11网购大促销,低价背后往往潜在诸多消费风险,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参与。”昨日,东莞市工商部门发出了“双11”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购买前要货比三家,当心部分不法商家采取先调高原价再大幅降价的手法误导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在面对促销风暴时要保持清醒、理性的头脑。
 
  ●在网购时,消费者必须选择合法知名的购物网站,正规网站网页底端都标有网络经营许可证号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红盾标志和网警标志,且消费者可以点进去查验,避免掉进钓鱼等黑网站。
 
 
  ●由于双十一购物量大,物流承运力有限,送货时间可能会被拉长。因此,一些对保质期有要求的食品、一些急需的物品,建议错开时间购买,或者与经营者声明、约定并保存好记录,避免事后纠纷。
 
  ●在领取红包、返券等优惠时,应特别注意适用范围、时限等关键。“7天无理由退货”并非“7天无条件退货”,新《消法》规定了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的数字商品、报纸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
 
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网购消费者同样有权利要求电商或卖家出具购物凭证,同时保留网上交易的订单等重要信息,有利主动维权。(记者 肖佩佩)(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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