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每月用水消费将增加3-4元

物价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2-21 08:55:44
  东莞:居民每月用水消费将增加3-4元
 
  嘉宾:东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权
 
  南城居民张思纯
 
  水价铁定要涨了。面对两个水价上涨方案,12月18日上午,东莞市水价改革听证会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25名听证参加人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就大市区而言,水价方案一:居民水价将从1.58元/立方米调整为1.72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由1.9元/立方米调整为2.18元/立方米,方案二:居民每月水价将调整为1.74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调整为2.2元/立方米。根据测算,居民每月用水消费会增加3-4元。
 
  不过,听证会上,多数参加人对水价上涨方案表示赞同和理解,没有人明确提出反对涨价。
 
  1.听证人意见只能代表个人
 
  记者:每到超市会员折扣日,朋友圈里刷的是人山人海,也有大妈为了抢便宜鸡蛋挤受伤的新闻。而面对水这样一个人人都要用的东西,听证的代表居然都表示赞同,这让人觉得有点诧异。
 
  张思纯:对于涨水价,我个人以及身边的所有人都是反对的。参与听证会的人居然一致表示同意、理解,我对他们有两方面的质疑。
 
  一方面,这些个人消费者在家庭里是否自己负担水费,以及调整对他的影响有多大。这些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他们的构成决定了对涨价的态度。
 
  另一方面,对于听证方式,除了这些少数的代表,是否还有网络实名表达等多种方式。逢调必涨的怪圈,让听证越来越没有公信力,这降低了大众参与的积极性。
 
  黄鹤权:我们通过网络和媒体公布了听证相关情况。这次听证共有18人报名,在媒体监督下我们抽取了10名个人消费者。为了听证代表更具有广泛性,其他听证人还有工商用户、经营者、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等。
 
  作为政府部门,此次的听证是搭建一个平台,我们也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
 
  不过,听证人并不能称为居民代表,他们的意见只能代表个人。对于听证会的意见,部门会整理研究,再报方案给东莞市政府审批。而且在会后的七天内,参加人和其他人员还可以来电、来信、发电子邮件,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用水应回归公益本质
 
  记者:根据官方的介绍,这次提价主要是因为地表水水资源费提高,供水企业面临的成本提高压力非常大。在此期间,供水企业对制水设备和管网升级改造的投入巨大。因此,上浮水价,让供水企业积累一定资金,有助于保障东莞供水的质量和安全。
 
  张思纯:实行阶梯水价的原因是水资源紧张,这个理由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是否因为水资源紧张,就会提高企业的成本呢?从目前来看,很多水企水损率都挺高的,如果能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水损率,供水企业的利润会更大;另外,如果充分重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比如雨水收集能力等,多管齐下也可以缓解水资源紧张局面。如果说不涨价,就没资金,是否意味着我们现有水的质量和安全没保障?
 
  如果因为企业面临的成本提高,减少了利润。那么一方面我觉得其中政府应该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水企不应该是盈利性的。据我了解,东莞此前一些镇街水厂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这是否意味着用公共资源来盈利?用水应该回归公益的本质。
 
  黄鹤权:跟其他地市不太一样,东莞供水的主体非常多,并不是全市统一供水。目前,东莞基本上每个镇都有自来水公司。现有镇级以上供水企业33家,村级水厂53家,经营主体多且管网互不相同,水源不同,经营成本也是差异巨大。
 
  之所以会给居民造成多次提价的印象,是因为此前大城区水价有调整过,还有2014年曾有污水处理费的调整,这都给居民造成了水价上涨的感觉。事实上,多数镇街的水价6年没涨了。为体现公平负担,有必要制定方案逐步推进水价同城同价。
 
  水作为一个公共产品,进行企业化的运作,这不是为了盈利,而是提高效率,就像医疗、教育一样。推行阶梯水价、公平负担,也是为了水资源的节约。
 
  3.希望水企公布账本
 
  记者:相对于消费者来说,水企也认为,目前的涨幅仅仅能够弥补一下水资源费的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还不足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可以说,供求双方永远存在分歧,对于涨价之后的水质,居民也希望能看到效果。
 
 
  张思纯:涨价的钱是否用在了企业提高水质上,怎么来监督?如果调价之后,能够减少水企的运营成本,那作为居民,希望知道具体的情况。要算清涨价这笔账,是否在听证的时候,就公布水企这方面的情况。例如东江取水,经过了哪些地方,线路有多少公里,有多少的损耗。这样就能让大家更了解整个投入。
 
  我对每天的用水量、水价如何实行阶梯化都比较感兴趣,希望水企能公布账本。
 
  黄鹤权:在这次听证会上,供水企业均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在平时,水厂还会举行开放日,让更多居民了解运营的情况。而从政策方面来说,由于要求的提高,水厂为了提升水质,也承担着一些费用的压力。因此,从2016年开始,市内各镇街城市供水企业(除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镇供水企业)将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机制。当省调整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累计超过每立方米0.03元时,水价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调整。 (记者 欧雅琴)(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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