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职校设立审批下放到镇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4-01 08:43:37
  东莞民办职校设立审批下放到镇
 
  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力资源部门在取消居住证审核、劳动合同鉴定等事项之后,承接了七大事项,其中包括省直单位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等。
 
  市人力资源局官网日前公布了其承接的七大事项。记者了解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省直单位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调整下放为按地域受理,市人力资源局在办理原事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的市级权限基础上,增加受理在东莞市内的省直企业的相关申请,并按照市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的工作方法进行办理。据悉,该局已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的全部权限下放到中心镇、清溪镇、沙田镇(虎门港)、松山湖(生态园)办理此项业务。
 
  同时,市人力资源局在办理原事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以及“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核”等的市级权限基础上,也增加了受理在东莞市内的省直企业的相关申请。
 
  据介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等114项行政处罚实行重心下移,由市县级实施属地执法,省负责规范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根据相关决定,市人力资源局已将“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等38项作出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各镇街(园区)实施,由辖区人力资源分局对违反上述下放事项行为的个人(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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