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再出发之法治:严格守程序 立法保质量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4-08 09:04:13

  4月1日,《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正式施行。这对于东莞的立法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经过3 0余年的高速发展,东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有了“世界工厂”的美誉。如今,十三五开局,在中央和省的政策指引下,东莞走上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子,希冀依此实现弯道超车,实现东莞经济发展奇迹的“再出发”。
 
  去年,东莞市获得渴求了6年之久的“地方立法权”。所有关心东莞发展的人们无不为此欣喜。《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通过条例的形式,保障东莞立法的质量,以程序先行推动地方立法合法有序进行。
 
  地方立法,人才先行
 
  “立法工作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目前全市立法工作队伍力量还相对比较薄弱,立法经验不足。”东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提醒大家欣喜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问题。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建武表示,立法权赋予东莞等地市人大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力,这对于人员的法律素养要求比较高,要求对立法工作比较熟悉。此前,地市人大可能都有相关文件起草、审议等工作,但要求不如立法高。在立法程序上,从立法规划、起草、政府建议审查、修改、论证、听证、讨论、通过,说起来简单其实有很多细节需要关注。这都需要立法人员熟悉立法程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获得立法权后的东莞迫切需要一批相应的法律专门人才。
 
  根据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介绍,去年3月东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迅速建立健全立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增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增设内司工委,扩编法制工委。选调优秀干部充实立法工作一线队伍。
 
  为了弥补立法经验,市人大选派4名干部到省人大法工委跟岗学习半年,安排骨干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立法培训班,赴武汉、长沙等地调研学习。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建议东莞也可向深圳学习,深圳拥有地方立法权多年,也摸索出自己的一套经验。但是,东莞关键要自主创新,东莞的问题有自己的特殊性,要根据自身实际来开展立法工作,并积极加以创新。
 
  同时东莞举办了大量的培训班和讲座,邀请国家和省里的专家来讲课。并组织了33名专家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了527人的市立法人才储备库。
 
  据了解,经过摸底,目前东莞拥有法律背景(含法律专业、政法专业)本科以上的人才4000多名,法律背景硕士以上有520多名,博士5人。这些法律人才主要集中在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此外市直部门与机关单位也分别占有一定的数量。住建、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均设置了法规科或配备法制专职工作人员。
 
  市人大有关负责人士表示,东莞将采取从市外引进和联合东莞理工学院培养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律人才储备,为东莞立法工作提供稳定的人才保障。
 
  严格遵守立法程序,保障立法质量
 
  立法方向明确、人才储备得到了保障,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保障立法质量了。这也是民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去年底,“年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时,关于“年票”合不合法的问题,曾有很多东莞市民担忧,东莞获得了地方立法权后,会不会自己立法收年票,继而引发对于东莞地方立法的公正性担忧。显而易见,答案是否定的。
 
  4月1日,经过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从程序上对东莞立法予以限制和规范,保障立法的质量。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介绍,东莞立法首先遵守原则是依法有据,绝对不违背宪法原则,不违背上位法。《条例》建立了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机制,完善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建立制定配套规定、法规清理机制等。其中,立法论证、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可以根据需要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开展。
 
  为了体现立法的公开公正性,《条例》规定法规草案应当向相关领域的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等征求意见。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常委会会议后将法规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
 
  立法的程序设置,为公众参与到立法中提供了契机。东莞理工学院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徐波认为老百姓对立法认知仍相对欠缺,要想让老百姓真正参与到立法,还需要提高自身素质。从政府的角度,应该多做法律知识普及,帮助老百姓提高自身素质。他认为,立法听证是很严肃的事情,政府要想让老百姓真正参与立法,可制定办法,让真正想参与的人拥有这个发声的机会。毕竟,地方立法很多事项都是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的,需要让利益方发出自己的声音。立法听证也可以通过网上的途径进行,多种形式互补。
 
  立法规划
 
  列入2015-201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共9件,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政府规章5件。在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中,审议项目3件、预备项目1件;在政府规章项目中,审议项目1件、预备项目4件。
 
  立法流程
 
  立法规划(由地市人大制定)→→→起草→→→政府建议→→→修改→→→论证→→→听证(公众参与听证)→→→讨论→→→通过(省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法律人才
 
  目前东莞拥有法律背景(含法律专业、政法专业)本科以上的人才4000多名,法律背景硕士以上有520多名,博士5人。这些法律人才主要集中在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此外市直部门与机关单位也分别占有一定的数量。(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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