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再次下调雅园新村公租房租金标准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5-06 08:18:26
  东莞再次下调雅园新村公租房租金标准
 
  5月1日起,东莞再次下调雅园新村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新标准,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标准由现行每平方米9元调整为每平方米5.5元,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现行每平方米12元调整为每平方米7元。
 
  这是一年内雅园新村公租房第二次租金下调。此次租金标准平均下调约40%,创历史新低。外来务工人员租一套两房(60平方米)每月只需420元。
 
  租金平均下调幅度达40%
 
  “雅园新村公租房的租金每平方米只要7块钱,太心动了。”来自湖北的新就业职工黄先生听闻租金下调的好消息后兴奋地说。
 
  黄先生大学毕业后来莞工作3年。虽在南城工作,但他一直借住在寮步的姐姐家。最近,姐姐的小宝宝就要出生了,再加上姐姐家离单位实在太远了,黄先生正到处找房准备搬出来住。“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太及时了。”黄先生说。
 
  好消息确切来源于4月14日召开的市政府十五届第143次常务会议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雅园新村公租房的租金问题。
 
  会议同意再次下调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其中,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标准由现行每平方米9元调整为每平方米5.5元,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现行每平方米12元调整为每平方米7元,此次租金调整平均下调幅度高达40%。
 
  新的租金标准从5月1日开始实施。
 
  雅园新村租金曾下调25%
 
  市住建局表示,自东莞转型升级以来,人口结构逐渐发生变化,保障性住房供过于求的形势日益显著。
 
  “此次雅园新村租金标准再降低,有助于解决雅园新村空置率较高问题,为户籍低收入人群、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市住建局住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早在2014年,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租金标准出炉: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
 
  “根据公租房的定价要求,当初的定价参照周边同品质商品房的租金标准,并略低制定。”上述相关负责人说。
 
  实施一年后,综合考虑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变化等情况,东莞对雅园新村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了首次下调,租金标准下调25%。
 
  对比两次租金调整,此次调整幅度下降40%,远高于首次的25%。
 
  “现在7块钱的租金标准,再加上小区的环境和配套,实在是很暖心呀。”黄先生有点小激动。雅园新村比起寮步的姐姐家,上班可是方便多了,而且每月只需280元的租金实在太给力。
 
  接下来,东莞还将进一步完善周边配套、构建社区文化、提高服务水平等,切实提高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人对雅园新村的认可度和入住意愿。 
  雅园新村公租房房源中,60平方米的两房户型居多,还有一房一厅40平方米户型(少量)和80平方米的三房户型。
 
  其中,4人及以上的家庭可选择80平方米户型,2-3人家庭可选择60平方米户型,1人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可选择60平方米户型或40平方米户型。
 
  按照黄先生的条件,作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他可以申请40平方米的一房户型,每月租金仅需280元。
 
  如果是符合条件选择两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每月租金也仅需420元。
 
  另外,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套三房租金只需440元/月,租套两房租金只需330元/月,租套一房租金只需220元/月。
 
  ■相关
 
  东莞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外来务工人员月均申请量是以往的1.7倍
 
  今年1月1日起,东莞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新政实施满4月,已经交出了一份值得点赞的成绩单。
 
  市住建局数据统计,从2016年1月1日住房保障扩大范围政策出台至今,全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有29人、新就业职工3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月均申请量为7.25人。
 
  另一组数据显示,《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自2014年4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2015年底,全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有85人,其中意向登记入住雅园新村的有27人,实际参加雅园新村公租房选房的有19人。
 
  从申请量对比发现,东莞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实施4个月来,外来务工人员月均申请量是过去的1.7倍,申请人数大幅增长。
 
  截至2015年底,雅园新村共分配了1070套房源。
 
  ■新政点击
 
  外来务工人员 工作变动断保也能申请公租房
 
  此次扩大保障范围,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适当放宽。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5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笔者梳理发现,此次新政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工作条件从原来的满6年放宽到满5年,社保条件从连续缴纳社保满6年放宽到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
 
  新政充分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大、工作变动大的特点,因工作变动而断保的人员也能申请公租房了。
 
  新就业职工 有效解决大学毕业生住房难题
 
  扩大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非本市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职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黄先生正是其中的收益者,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新政放宽户籍限制后,可有效解决大学毕业生的住房难题,预计将吸引更多优秀的毕业生来莞工作。
 
  低收入家庭 经适房的申请条件放宽
 
  扩大保障范围,东莞放宽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
 
  笔者梳理发现,按照以前的规定,东莞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而新的规定只要求“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从2012年11月21日起,东莞停止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即经济适用住房只租不售。此次放宽限制后,将有更多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保障。
 
  雅园新村历史上两次租金调整
 
  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14年租金标准出炉:12元/㎡
 
  2015年租金首次调整:9元/㎡
 
  2016年租金再次调整:5.5元/㎡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2014年租金标准出炉:16元/㎡
 
  2015年租金首次调整:12元/㎡
 
  2016年租金再次调整:7元/㎡(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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