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厅大力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资源配置方式

科技   来源: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1-11 09:12:25
    浙江省近年来积极推进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设立重大科技专项,规划布局创新平台建设,改革财政拨款方式,取得良好效果。主要做法:
    一是构建重点突出、科学有序的科技计划体系。撤并科技计划类别,由35个减少到14个,减少或取消部分科技专项资金安排,促进科技资源集聚整合。进一步突出科技资源配置重点,除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惠民专项外,不低于80%科技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企业牵头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提高项目支持强度,控制项目申报数量,重大科技专项从目前每个项目平均8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左右;除未纳入统计口径的小微企业外,申报省级项目的企业要建有研发机构,上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得低于2%。
  二是探索建立面向市场、开放竞争的项目发现和经费分配机制。紧贴市场需求,广泛开展企业技术需求调查和项目征集活动,凝练设计出一批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企业专家、风险投资人在项目评审和决策中的作用,面向产业化的项目,参与评审的企业专家和风险投资人要超过50%。善于从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竞价拍卖、科技新浙商评选等活动中,发现和挖掘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重大创新项目。坚持“投贷结合、科金联动”,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其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力推进重大项目研发攻关。完善重大难题招投标的科技经费配置制度,推出10个以上重大课题招标。委托第三方对市县、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进行评价并公布排名,把下一年度项目申报与绩效评价挂钩,努力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
  三是建立健全省市县集成联动的资源配置机制。促进科技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向一线倾斜,通过试点示范,积极引导市县增加科技投入。进一步下放项目推荐权限,支持市、县政府和高新区紧密结合本区域的产业发展重点推荐优势项目。完善厅市会商制度,探索区域性重大问题联合支持机制。
  四是完善项目和经费全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完善重大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成立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审评小组,建立集中审评制度。改革项目管理流程,建立项目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加强科技计划和项目的联网查重,切实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立项。推进科技“阳光工程”建设,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和科技成果奖励等信息公开制度,构建项目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探索部门不再直接拨付科技经费的制度。
  五是完善科研人才分类评价和激励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校研发人员与创新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职称授予制度的试点,研究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对不同类型的研发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倡导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并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着力解决科研经费使用中的“重物轻人”现象,最大限度地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六是加快完善科技投融资体制。积极开展杭温湖甬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省级科技金融结合示范区为抓手,鼓励市、县(市、区)、高新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引导基金,通过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科技担保等多种方式,改善科技企业融资环境。以新三板和创新板为支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广杭州市“天使担保”的成功经验,形成银行、担保、财政等共同分担企业融资风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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