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秋季入学起正式执行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8-17 09:31:31
  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秋季入学起正式执行
 
  8月16日,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标准自2016年秋季入学起正式执行,各等级幼儿园保教费平均涨幅超过两成,且不再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根据通知,东莞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将实行差异化收费管理模式。收费等级从原来的省一级、市一级、镇达标中心幼儿园、未评级四类调整为省一级、市一级和未评级三类。取消镇达标中心幼儿园收费等级后,镇中心幼儿园按照相应的级别进行收费。
 
  调价后,省一级幼儿园从每人650元/月调整为每人800元/月;市一级幼儿园从每人550元/月调整为每人700元/月;未评级幼儿园从每人450元/月调整为每人600元/月。这意味着,调价后每年增加家庭支出最高可达1500元。
 
  截至2015年底,东莞全市共有幼儿园949所,在园幼儿31.4万人,其中公办园50所,在园幼儿2.1万人;集体办园141所(集体办园基本是村(社区)办园),在园幼儿4.8万人;民办园758所,在园幼儿24.5万人。该标准实施后,预计约6.9万名在读幼儿和新入学幼儿将受到这一新政的影响。
 
  此外,假期保教费也相应作了调整。省一级幼儿园每人每日50元;市一级幼儿园每人每日45元;未评级幼儿园每人每日40元。保教费标准调整后,其余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记者 冯文美)(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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