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化解纠纷的“社区门诊”与“专科医院”并举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8-25 10:19:07

  东莞:化解纠纷的“社区门诊”与“专科医院”并举
 
  一张薄薄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为何在患者和家属眼中看起来更像一张“生死状”?
 
  这是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下称医调委)副主任罗剑,在多宗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发现的一个普遍现象。
 
  8月16日下午,罗剑将这一思考带到了莞城市桥社区的医患关系法治讲堂上,向参会的100多名基层调解员和街坊群众进行普法讲课。
 
  实际上,这是东莞医调委自2013年成立以来,在纠纷调解和预防工作的缩影和常态。
 
  也不仅仅只有医调委,还有劳调委、版调委、家调委、交调中心……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和人民调解工作,通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调解力量,建立了多类型、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了覆盖面,基本形成了以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格局。
 
  A
 
  医调委的探索 从做好调解到主动预防
 
  “我想问在座的各位,你们或者家人到医院看病,尤其是住院手术,就会遇到医生要求患者或家属在各种医疗文书上签字及按手印,面对‘看不懂’的医疗文书,我在现场就做个调查,你们会签字吗?”讲堂刚开始,罗剑首先抛出问题,一下子将大家都引入思考当中。
 
  调查的结果是,一部分听众举手示意,表示经历过“看不懂”文书,签字时犹豫不定的情况。
 
  罗剑说,他遇到的一个真实案例,就是因为一张手术知情同意书而引发的纠纷。
 
  一名孕妇住医院准备临产,医院最初方案是顺产,但由于情况有变,医生要求产妇进行剖宫产,虽然医生也告知家属这是病情的需要,但家属不是很理解,因为剖宫产费用比顺产费用高。
 
  医生在劝说的过程中,产妇病情加重,医生拿出剖宫产的术前同意书要求家属签字,赶紧做手术。
 
  家属本来对顺产改剖宫产的方案有点意见,一看到手术同意书上面写的各种风险,比如可能会大出血、可能产妇死亡等各种问题,家属意见更大了,认为医院是为了推卸责任,就不同意签。
 
  就这个问题,医生反复沟通,又过了一段时间,家属也看到产妇情况越来越危急,无奈同意医生安排手术,但新生儿出生后情况不好,抢救两天后不幸夭折。
 
  “我就想,为什么产妇的家属,这么抵触这份知情同意书,不愿签字呢?”罗剑说,后来他看到了这份术前同意书,包括手术导致并发症、出血性休克危及产妇生命、产妇心肺功能衰竭、新生儿窒息等,上面罗列总共14种不良后果。
 
  作为非专业人士的病人及家属,这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签了字,是不是要承担不利后果,医院是不是不用负责了。
 
  罗剑说,目前医院需要患者或者家属签字,这是一个普遍的做法。他特别收集各种案件中涉及到签字的医疗文书,大概20多种之多。
 
  那么,有关住院手术签字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怎么样去认识和理解呢?
 
  罗剑表示,关于医疗签字和医疗责任,涉及到两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一个是《侵权责任法》有关医疗损害责任的问题,另一个是《合同法》关于医患双方签字效力的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如果医院在诊疗中存在过错,并不会因为患者或者家属签字而免责,患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在签字前需了解医疗风险性。
 
  从《合同法》来看,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即便是签字的一方同意对方免责,那也是无效的。“这是法律对公民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个特殊保护。”罗剑说。
 
  记者注意到,罗剑的这一堂课,几乎没有人提前离开,纷纷表示“学到了东西,很受用”。
 
  莞城司法分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苏翠雄说,这次他们组织莞城各社区的基层调解员都来听课学习,“这些基层调解员,在街坊邻里的纠纷中,可能熟悉风土人情,在调解过程中有优势,但遇到医疗等专业性强的纠纷,就存在短板,现在通过与医调委的联动,实现了无缝对接。”
 
  据了解,市医调委是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机构的第三方调解平台,是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医患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罗剑说,调解实践表明,大多数医疗纠纷是由于医患双方在医疗和法律方面信息不对称而产生误解导致的。因此,医调委在做好调解的同时,主动作为,选取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容易引起医患关系紧张的话题,结合真实案例,通过法治讲堂与社会各界人士面对面探讨,使更多人了解医疗相关的法律知识,关心平安医院建设,达到全民参与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终实现减少医患矛盾产生的目的。
 
  B
 
  全市现有19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医调委自成立以来,截至2016年7月31日,共接到医疗纠纷报案1071宗,经劝导息诉333宗,符合立案条件受理658宗,调解达成协议647宗,协议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
 
  两年多来,东莞全市重大医疗纠纷数量从2013年的96宗下降至2015年的58宗,累计降幅达44%,“医闹”案件发生率也大幅降低,医疗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
 
  目前,东莞市已建立以医调委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走在前列。
 
  2015年,东莞市医调委的做法先后得到广东省司法厅的经验推广和国家司法部领导的肯定。
 
  不仅仅是医调委,2013年,东莞还成立了东莞市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劳调委)、2015年成立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中心(简称交通调解中心)和东莞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版调委)。还有妇联试点建立的家事调解模式。
 
  记者了解到,劳调委的人民调解员由政治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工会法律顾问团律师担任,发挥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职业优势,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为东莞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劳调委成立三年来,在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共同指导下,广大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深得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的好评。
 
  比如,在2014年某大型工厂发生劳资纠纷事件,市总工会选派了34名工会法律顾问团的优秀律师参与进行争议调解工作,深入企业和职工一线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政策宣讲,广泛收集员工诉求意见,解答工人问题,逐渐赢得了员工们的信任和支持,为矛盾纠纷的解决起到了积极和关键作用,很好地协助了事件的处置工作。近年来,律师作为第三方已参与协调全市18宗职工重大劳资纠纷等事件。
 
  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及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汽车日益增多。2016年5月,东莞市汽车保有量突破200万辆,随之发生的交通事故更加频繁,由此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加。为此,2015年成立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中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调解工作。
 
  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涉及版权案件数量日益增长。2015年11月,东莞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为广大企业在司法诉讼、行政执法之外提供了一条快捷、高效的版权纠纷解决途径。版调委5名调委会委员和第一批9名调解员,都是有着专业知识和处理版权纠纷经验的专业律师,主要负责引导调解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可以说是化解民间版权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在家事纠纷调解方面,万江街道近年来依托街道白玉兰服务中心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跨专业”“跨部门”的家事调解模式,组成了一支“社工+法律专家+心理专家+妇女干部”的“家事调解”团。据了解,这种模式也将在全市逐步推广。
 
  目前,我市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计192个,其中交通事故类7个、医疗纠纷类13个、劳动争议类12个、物业纠纷类72个、消费纠纷类33个、大型集贸市场55个。
 
  C
 
  基层调解与专业调解互补格局渐成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东莞外来人口众多,各类企业多,被称为“世界工厂”。
 
  特殊的行政架构、人口结构和经济结构,以及经济转型过程中矛盾类型的多样性和复杂化,造成东莞的社会治理服务管理半径过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公共安全事故防范任务艰巨而繁重。
 
  近几年,东莞矛盾纠纷呈现了不少新的特点。如:主要类型集中在劳资、各类侵权、经济合同、婚姻家庭方面,劳资类和侵权类纠纷占全市纠纷的比重较大;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呈增加态势,涉及领域广、专业性技术性强、调处难度大等。
 
  截至2016年7月,我市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451个,其中镇街调委会32个,村(社区)调委会589个,企业调委会597个,现有人民调解员超1.4万人,大都是兼职的。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东莞调解组织网络可以说已经全面覆盖伸展到基层,可以将大部分简单的基本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但同时也认识到,单靠过去的邻里人民调解组织来参与化解复杂社会关系下产生的社会矛盾,在思维模式和手段方式上都显得力有不逮,使不上劲,而根植于基层的司法行政职能也得不到正常的发挥。
 
  “因此,我们积极探索研究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的领域纠纷成因,根据行业协会或矛盾多发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的迫切需要,适时指导协助他们建立专业或行业调解组织,例如协助卫生局、交警部门、人社部门以及总工会等建立调解组织,实践证明,这些专业调解组织在解决专业领域的矛盾争议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效显著。”该负责人说。
 
  那么,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专业或行业调解组织如何进行互补?
 
  该负责人向记者打比喻,镇、村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像是社区门诊,可以处理感冒发烧这些小病,“足不出户”即可解决,而诸如医调委这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更像是专科医院,术业有专攻是其特长。因此,它们之间恰好就是互补的关系。
 
  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以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D
 
  走东莞特色人民调解之路
 
  接下来,东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各自又有何发展方向,还会有哪些专业性调解组织成立呢?
 
  对此,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一方面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另一方面继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目前,东莞狠抓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为镇、村配备了800多名专门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目标,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5年7月,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东莞聘请58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为驻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们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同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为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培训。村(社区)在处理历史遗留复杂问题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中十分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切实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在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方面,接下来,我市仍将继续积极探索第三方调解机制,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障一个、规范一个”的高标准起步原则建设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行业性和专业性调委会建设中,注重建立党政领导和部门联动机制,遵循因需设立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坚持调防结合、防重于调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走出了具有东莞特色的矛盾纠纷防范与调解之路。(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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