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非法集资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8-26 08:40:36
  东莞企业非法集资应追究刑事责任
 
  “外汇理财,保本而且高收益,投入金额越大利率越高,最高月利率可达3%,那年利率就是36%,太吸引人了!”面对东莞金来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来金公司)强势宣传,被害人张伟仪坦言确实难以抵挡。
 
  根据东莞市第一检察院对金来金公司管理层成员的起诉书,先后有来自深圳、东莞、中山以及安徽、江苏等省市的大约350人像张伟仪一样,在高返利诱惑之下,将资金交给金来金公司代为操作外汇买卖。2014年元旦至2015年4月30日,共非法募集资金3 .37亿元,港币5万元。至案发时,一年半时间共亏损2 .28亿元。检方认为,金来金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陈兴以及另外7名公司管理人员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于8月17日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兴等8人均对检方的指控表示认罪。50余名案件的受害者出庭旁听。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8被告当庭认罪
 
  8 月17日一早,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法庭的大门外就排起了长龙。这是申请旁听金来金案件的受害人在接受法庭的安全检查。据介绍,由于该案涉及金额大,受 害人数较多,法院也是相当谨慎,安排了大量法警到场维持秩序。所以,这些案件的受害人在进入法院大门接受安检之后,在法庭门口再进行一次搜身,人员的随行 包裹都被打开检查,雨伞、笔等都被搜出,不准带入。所有人员的电子通讯设备必须当面关机后才可进入。
 
  8名被告人依次进入庭审现场,陈兴排在第一个。随后是在公司兼任财务总监的东莞理工学院教授李传国以及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卢哲,合肥分公司经理朱林,公司副总王华国,人事经理古淑贞以及市场经理黄喜和陈福成。
 
  公 诉人宣读起诉书,陈兴2010年7月在东莞南城成立金来金公司,在未取得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资格的情况下,伙同上述另外7人,用金来金公司的名义,以代客 进行外汇买卖交易为由,并承诺固定每月支付2%至2 。7%不等的收益,向平安、邓素萍约350人募集资金。随机转移至境外外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因操作 不当,造成巨额亏损。经过审计,2014年元旦至2015年4月30日,共非法募集资金3 。37亿元,港币5万元。至2015年6月份案发时,未偿还给被害人的本金2.28亿元。
 
  检方认为,金来金公司法人陈兴以及另外7名公司管理人员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 于检方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8人均表示认罪。陈兴作为庭审第一个调查对象,不但承认了指控的罪名,还大包大揽,称所有罪行都是其一人所为,其他人员 均未参与或者不知情。后面出庭的李传国等人,也均陈述了各自的理由,证明自己并不知晓陈兴的所作所为,并称操作外汇交易都是陈兴一人在机房操作的,其他人 均无法接触到。
 
  辩护律师们也专门针对除了陈兴以外的其他当事人在公司是否参与操作外汇,进行了辩护,并未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名进行太多的讨论。
 
  承诺保本,最终血本无归
 
  庭审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的六点半。上午主要是法庭对8名被告人进行调查。下午进行的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身为被害人之一的深圳老人张伟仪,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出庭。并成为了这两个环节的主角。他在庭上陈述了众多被害人的意见,同时跟陈兴等被告人直接对话。
 
  张 伟仪老人提前做了准备,写了数千字的代理词,同时向法庭提交了自己搜集的证据。他在庭上介绍,金来金公司通过电话向客户推广其公司外汇理财产品,也有的是 通过朋友相互介绍,拉人进入。金来金与受害人签订委托协议的核心就是:金来金公司受托操汇交易。公司在境外浦汇外汇交易平台为受害人开设交易账号,受害人 委托金来金公司“代为管理与操作”,密码什么的都在陈兴等人手上,客户几乎不知道账号情况。
 
  金来金公司承诺,绝对保本,但是操作外汇的收益归公司,公司会按月利率2%到3%不等向客户返利,即便有亏损,那也是由金来金公司承担,期限到了之后,绝对返还本金。10万元起步,投入资金越多,利率越高,如果资金达到百万以上,年收益率可达到36%。在此吸引下,诸多被害人向金来金公司投入了巨资,最多的一位投入达800余万元。
 
  但 是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有人发现到期后无法取出本金,或者只能部分取出。经过仔细调查才发现,陈兴等人完全是通过欺诈的手段来操作骗取钱财的。首 先,他向法庭出示证据显示,陈兴等人篡改客户的交易账号、伪造或盗用客户签名等身份信息恶意操作,不管是否盈亏,均增加交易次数,以此来骗取佣金。但金来 金平时反复宣讲,会采取稳健的操作,每天操作四五手左右,就可以支付客户的收益回报和维持公司良性运作。
 
  就 张伟仪本人的账户交易清单显示,实际上17天操作了3360次,平均每天200次,有几天达到每天操作740次。张伟仪进一步说明,其实头3天只操作30 次,亏损达到86961 。58美元,但这时的佣金为18085 。50美元,其余14天的3330次的操作,使佣金达到80277.00美元,已经达到 全部投资额的近一半。这完全是为了诈骗佣金在恶意操作。所有的受害人,即使中间偶有盈利出现,最终都操作到余额为0,使诈骗的佣金达到最大化。
 
  另 外一名东莞籍的被害人沈红介绍,其实大多数投资的人,并不明白外汇交易是什么,就把这个当作一个理财产品。所以对于账户什么的都不怎么关心。直接把钱交给 陈兴代理打入境外的账号。但实际上,陈兴只会将一半资金打入甚至是全部不打入,直接将钱用在自己的消费上。张伟仪也提交了相关的证据。
 
  被害人代表:希望追诉非法经营和金融诈骗罪
 
  沈红等被害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其实他很早就认识陈兴了,最早他只是在一家外汇交易公司打工,后来自己出来干。起初的时候信誉还是不错的,很多朋友都成为了他的客户。
 
  这一点,金来金公司的法律顾问东莞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也介绍,他和陈兴是老乡,陈兴起初自己操作外汇交易很有心得,慢慢的就成立了公司,发展规模也逐渐扩大,至于后来为什么出现问题,他表示也不知情。
 
  在 法庭上,多次提到2015年6月初,多家追债公司围堵陈兴的事情。沈红当时就每天到公司去找陈兴。但陈兴一而再地欺骗大家。有些被骗数百万的客户,无奈之 下找了追债公司,陈兴本人也请了很多保镖。陈兴和公司管理层几次被堵住,一度出现了保镖与追债公司相互抢人的情形。最严重的一次是在松山湖,陈兴驾车逃 跑,追债公司的人直接开车撞了上去,将陈兴控制住,最终陈兴支付了60余万本金后才脱身。
 
  “陈兴等人用欺诈的手段,将客户的钱私自转走消费挥霍,让这么多人的血汗钱血本无归。”张伟仪老人表示,陈兴不但没有操作外汇的资质,也没有吸收存款的资质,完全是有预谋的诈骗,从法律上,应该追诉陈兴等人非法经营罪和金融诈骗罪。
 
  陈兴在庭上也坦承,在公司出现危机时,尤其是2015年上半年时,确实出现周转困难时,曾出现将新加入的客户的钱给老客户返利或者给公司员工发工资的情况。但是对于被害人称的,他用客户的钱挥霍,购置豪车和房产,陈兴予以否认,称那都是用佣金购买的。
 
  检方则希望法庭能够进行有关的调查。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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