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9-14 15:42:46

  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昨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并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名时间、报名对象等提出要求。根据安排,2017年1月和6月各安排1次学考,考试时间分别是1月7日(星期六)、1月8日(星期日)和6月9日(星期五)。
 
  三类人员不得报考1月和6月的学考考试
 
  根据安排,1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科,6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科。除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其余各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其中,1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6年11月14-19日,主要接受广东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依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有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6月考试报名时间则安排在2017年4月10-19日,主要接受广东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二年级学生及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
 
  另外,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报名参加省相应科目的学考,但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广东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三类人员不得报考。
 
  在外省参加学考者其语数英成绩不能作为高职院校录取依据
 
  据悉,2017年两次学考考试成绩分别于2月下旬和7月上旬公布。
 
  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科目考试成绩,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录取的依据之一。语、数、英三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则可以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不过,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由省级教育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成绩,须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并经省相关部门予以认可后,才可作为当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录取的依据。在外省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也须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并经省相关部门予以认可,但只能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相应科目成绩,不能作为当年及以后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
 
  另外,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2017年学考所取得的成绩,按广东省有关规定使用。其他非广东省户籍考生,若在粤参加学考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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