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遇工伤企业拒赔还“炒鱿鱼”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9-22 10:12:36
  遇到纠纷,最好的方式就是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樟打工的老陈既不知道如何操作,经济上也无力承担费用。他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后,最终成功获得属于自己的工伤赔偿。
 
  昨天下午,来自湖南的老陈为樟木头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写着“手握法律 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中心为他提供的帮助。
 
  去年11月,老陈在操作机械时手臂受伤,公司将他送医治疗,但在治愈后,拒付赔偿费用,还解除和他的劳动关系。老陈想通过法律维权,但无力支付私人律师费。多方打听后,他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案件符合援助条件,决定免费帮助他维权。最终,老陈获得4万元的赔偿金。
 
  受援人 陈功云:“他就是说很热情的,什么都给我指点,说我怎么样去跟律师说,这个案件怎么去解决。她都告诉我怎么怎么流程,吴大姐说的很清楚,好多事都是她为我办了,不用我自己去经手了。就是到这里来,她联系我,通知我,让我来签一下名字。”
 
  据了解,今年樟木头镇法律援助中心结合一社区一法律顾问铺开法援工作,让法援走进社区、走进百姓生活,并通过多种方式让更多人知道有法律援助中心这个服务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吴宝琴:“就是说当事人来申请这个法律援助的案件,属于哪个社区的,就由哪个社区去承办。根据社区这个法律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这个宣传架,放些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来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今年樟木头镇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件,代书2件,受援20多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60多万元。(记者 洪莹 冯岳辉)(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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