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师节自费聚餐遭群众举报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0-15 09:45:40
  教师教师节自费聚餐遭群众举报
 
  近日,一则教师自费聚餐遭纪委通报的消息引起网友热议。经过是,9月9日山西长治市屯留一中24名高二教师中午放假后,到一家饭店以庆祝教师节来临之名自费聚餐,被群众举报。经查实后,县纪委考虑到教师午餐时间饮酒影响不好,“给全县教育系统以及广大教师抹了黑”,“与加强作风建设格格不入”,责令两名年级负责人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作检讨,对其他22名班主任进行集体约谈,并对该事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但是,既然查明是自费聚餐,又发生在放假后的非工作时间,却以影响不好、“抹了黑”为由进行约谈、责令作检讨、全县通报,让人看到的并不是认真负责,而是权力任性、对被举报人处理的随意性。
 
  虽然说,工作日中午不能饮酒是应当的,但像纪委工作人员解释的“工作日的判断要以全体机关事业单位是否上班为准”,则是笑话。人们只能根据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安排生活,怎么能以别人是否工作或休息为准呢?如果都以“全体”、“主流”为标准,值夜班的人员是不是因为白天是“法定工作日”、晚上是自己上班时间,什么时候都不能聚餐喝酒了?甚至连睡觉、体育锻炼也是上班时间不能允许的事情,也不能准许?
 
  通过屯留县纪委的这种奇葩逻辑和任性,让人切切实实地看到纪委工作人员也会犯错误、滥用职权。
 
  如果说,处分重了被处分人可以通过申诉使不合理处分得以纠正的话,那么,对于那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似的对当事人有利的处分,则由于不会申诉使得错误无法纠正。若是对这种情况置之不理,任其发展下去,不但会使看似严厉的纪律处分变成蜻蜓点水,无法起到应有作用,还可能会助长执纪人员与被查处人员做交易之风,像司法腐败、执法腐败一样滋生执纪腐败。通过近年来纪检部门一些人员违法乱纪被追责事件,人们也看到了这种腐败的现实性。既然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必然会滥用权力是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执纪人员同其他部门人员也一样是会犯错误的常人而不是神,权力监督制约与问责的道理就没理由不适用于他们,必须考虑建立科学合理的执纪监督机制、把执纪权也关进笼子里了。
 
  首先,由于责任是保证有效履职的手段,没有只行使权力不承担责任的道理,所以赋予权力就必须以相应的责任进行制衡,有必要像司法领域的错案追究制度一样建立执纪错误问责制度,对于那些明显任性、连外行都能看出问题的严重不当处分,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建立上级部门监督制度,所有案件执结后,即使受处分人不提出申诉,也应把处理情况报送上级部门进行监督审查,如发现问题可责令纠正、直接纠正或者重新调查处理。
 
  最后,推进执纪工作的规范化,像判决书实行网上公开制度一样,对公职人员的纪律处分决定也应实行网上公开制度,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有必要在现行的通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执纪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
 
  总之,通过该事件和近年来公众对其他严重不合理纪律处分事件的质疑,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了,不能只是看到人的问题,仅仅在纪检部门的人才选拔问题上做文章。(作者:吴元中)(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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