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购房可查房源备案价防开发商坐地起价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11 08:53:09
  东莞市民购房可查房源备案价防开发商坐地起价
 
  日前,记者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获悉,在该网站新建商品房在售楼盘房间信息栏可查询该预售楼盘备案房间的公示价格。这样,每个购房者在去意向楼盘购房前就可获悉该楼盘可售房源的销售价格。
 
  同时,这也意味着东莞楼市新政要求《关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这一新的楼市政策正式落地执行。
 
  合富辉煌东莞市场研究部总监李兴旺认为,严格执行价格备案,在房地产市场上升期间就不会出现某楼盘上午价格和下午价格相差数千元的现象发生。购房者可以清晰地知道意向楼盘哪几栋楼在卖、价格大概多少、哪些楼层哪些房号暂时可选。同时,价格备案也较考验开发商定价技术,因为购房折扣幅度受到限制,所以必须精准定价,对市场走势做出精准预判。两个月之后才可以调整一次。
 
  一个月前,东莞房管局发布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开发商在卖房时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将无法网签,分别是:“在今年1月1日后已领取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但在10月20日前未被备案的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或比备案价格下浮超15%的商品房”。
 
  新商品房价格备案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充分考虑商品住房项目开发的综合成本以及产品的市场定位等,合理制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经价格备案后,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比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5%。当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或下浮幅度超过15%时,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锁定交易,无法进行网上签约程序。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价格备案后要重新调整销售价格的,应在上次备案2个月后再申请办理。在未经市发展和改革局重新备案前,原备案的可售房源仍执行原备案价格,一旦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李兴旺认为,价格备案制度有利有弊,总体来说,利大于弊。弊端就是:不能快速反应市场情况,当开发商备案价格后,发现价格明显不符市场需求时,需要2个月后再调整,就显得被动了。但该政策更多的是利:价格备案可完善房地产交易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保护购房者利益,减少纠纷。在房价预期快速上升时间,避免开发商坐地起价,房价出现大波动,避免随意定价。
 
  早在2011年,东莞便开始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前,需到市物价局履行价格备案手续,并实行“一房一价”。而且,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既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比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5%。当实际成交价高于备案价或比备案价下浮超过15%时,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锁定交易,无法进行网上签约程序。这曾被视为政府方面严控楼市价格虚高的手段之一。
 
  但在2014年,全国楼市出现低迷的情况下,各地开始出台政策为楼市松绑,在此背景下,当年8月,东莞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
 
  此次放开价格备案政策,当时被业内解读为增加市场化的措施,对市场的刺激和增强信心是有好处。
 
  而当时东莞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要取消房价备案制,主要是考虑当前东莞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对平稳,价格行为较规范,可通过明码标价等监管措施,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随着各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督措施的落实,东莞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等发生了新的变化,现行房价备案制度设置成交价格上下幅度以及调整周期的规定已不适应现阶段的市场发展需要。
 
  然而,取消价格备案制度后,在2015年底到今年上半年,东莞房价又迎来一轮快速上涨。今年4月初,在大朗镇和南城街道的一些楼盘销售现场,都出现开发商坐地起价,同一天,上午和下午同一楼盘价格差达几千元,引起购房者不满。
 
  东莞此次重新启动价格备案政策,李兴旺认为,这一举措可避免个别开发商违规操作。先取得了预售证,然后价格备案,才能正式对外公开销售,还可防止之前曾出现过不少预售证未拿房子就开售的现象。(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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