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对小学和初中相关配建有要求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24 08:44:42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对小学和初中相关配建有要求
 
  市城乡规划局日前调整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分内容,尤其针对小学和初中的相关配建要求。记者了解到,《规定》明确了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
 
  按照该《规定》,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不低于7平方米。若为寄宿制小学,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小学应按期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800米。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小学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宜保留一定间距。学校应设风雨操场1座。
 
  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不低于9平方米;若为寄宿制初中,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5平方米。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在每个镇区最少要办一所初中,学校应设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
 
  《规定》删除了九年一贯制学校的配置内容。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指标按上述小学指标执行,初中阶段指标按上述初中指标执行。该《规定》还对学校运动场地基本指标有明确的要求。小学、九年制学校、初中都需要配备1个田径场。
 
  对于篮球场和排球场的基本指标,小学和初中是相同的。
 
  此外,《规定》明确,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来源:广州日报 )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