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伤认定书刚到手 次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29 08:28:04

  保安工伤认定书刚到手 次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前一天工伤认定书刚拿到手,第二天就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28日,东莞南城谢先生向记者报料称,其原供职的东莞市宏远酒店有限公司在其工伤未治愈时开除他,既不合理也不合法。28日,记者前往涉事酒店人力资源部采访核实,一名“眼镜男”冲进来,不由分说,严辞厉色将记者“请”出办公室。当天下午,记者多次致电酒店人力资源总监曾女士,电话要么处在接听中,要么就以“听不清楚”挂断电话。
 
  28日,在东莞南城宏远酒店的停车场,48岁的保安谢先生的双手依然浮肿,其中,右小指依然不能正常弯曲。
 
  “医生说可能会残疾,但因为治疗费都没报销,现在没钱作康复治疗了。”谢先生说,而就在3天前的11月25日,他接到宏远酒店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证明显示,谢先生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已依法解除了与谢的劳动合同。工伤未愈不说,到现在连工作也没了,谢先生大呼不公。
 
  据谢先生称,他曾就此向宏远酒店公司人力资源部询问,“她们说我上班经常打瞌睡,玩手机”。可据谢称,上班打瞌睡、看手机其它同事都有,每次都是罚款以示惩戒,自己看手机根本未达到要被开除的地步。这次为何要小题大作,谢先生称,这可能与公司对其存在误解以及公司保安副经理对他抱有怨隙有关。
 
  谢先生是今年7月17日入职宏远酒店公司,担任员工宿舍保安一职。据谢先生称,在今年8月25日,保安一副经理王某叫他去买份快餐。当时岗位上没其它同事,虽觉得不合规定,谢还是去买了。“但我总觉得好像是个奴才。”于是,谢将快餐买回来时就问王某“你自己吃个快餐,为什么叫我买?”结果,第二天,谢的领班告诉他“你不用来上班了”。此事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介入平息,不过,谢从此被调往了酒店中餐部。
 
  9月3日上午,当时天着大雨,谢先生从中餐部人行斜坡步行前往员工食堂用餐。“天雨路滑,一不小心,在斜坡上摔了一跤,我左手、后背以及左小指着地,其中右小指出现脱位。”谢先生说,经南城医院诊断,需要打石膏治疗。可是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认为是我故意摔伤,好在斜坡处有监控视频作证”。此后,谢在家治疗了一个多月尚未痊愈,10月12日酒店方打电话要其到岗上班,“干些轻松活,我也没办法拒绝”。
 
  24日,据谢称,酒店人力资源部派人和他从社保部门领取工伤认定书。未曾想到,25日,酒店方一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便下达。目前,谢先生工伤未愈,医药治疗费也未报销。
 
  28日,记者来到宏远酒店。一位停车场保安证实谢先生为员工宿舍的保安。后记者前往酒店人力资源部采访其部门总监,久等无果。后又在采访途中遇到宏远酒店人力资源部两位相关负责人。记者向前表明身份后又被带到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可尚未坐下,一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冲进办公室,以“这是应聘招工的地方”为由,严辞厉色将记者“请”出了办公室。这让人力资源部在场的人一脸愕然。当天下午,记者多次致电宏远酒店人力资源部总监曾女士,电话要么处在接听中,要么就以“听不清楚”挂断电话。
 
  人力资源专线
 
  工伤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28日,据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人力资源专线人员称,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应支付劳动者医疗费和工伤期间的工资,同时如果属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专线人员还表示,权益受损的劳动者可持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资料、本人身份证以及劳动仲裁申请表,向所以镇街的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解决纠纷。(来源: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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