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扬”案:二十几年冤案 何时休?

跟踪   来源:九派新闻  责任编辑:天下  2017-01-13 09:10:15

  “黄振扬”案:二十几年冤案何时休?

  正值壮年入狱,如今已白发苍苍的黄振扬誓要将维权到底{来源网络}

  近几年,在红网上不断有个叫“黄振扬”的案件总是在网上发贴反映,二十几年冤案, 到底是何原因,一直闹得不休,2014年在湖南省人大代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陈建教帮助下,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映,该院于2014年3月24日将案件移交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2015年3月24日申诉再次被驳回……

  36岁那年,他因诈骗罪被判刑10年,从判刑的那一天起他就不服。今年67岁的原桂东县邮电局职工黄振扬对网友说:“我已经申诉30多年了,接下来的路不知如何走,在死之前我希望自己能看到自己的冤案能得到纠正”。

  黄振扬不断的申诉引起了媒体及各界人士的关注。2008年底,湖南工程学院正厅级督导朱培立为此撰写的《建议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在《红网·百姓呼声》登出。2009年3月陆续有媒体撰写《郴州黄振扬蒙冤有据律师愿意提供法律帮助》、《黄振扬诈骗冤案到底该怎样申诉?》等文章,引起了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甲初及湖南五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柏湘的关注,胡律师和王律师对黄振杨的遭遇深感同情,愿意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在多年申述中,黄振扬认识了许多热心人士,其中就有人称“小黑脸”的原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人大主任、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陈建教曾因解救山西“黑砖窑”民工等事件成为“坚持正义、敢为弱势群体鼓与呼”的代表。

  黄振扬案件也同样引起了陈建教的重视,他在2013至2015年期间,先后三次给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最高领导写信,希望“黄振扬”案能引起高层重视,启动重审程序,还原事实真相。

  陈建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案存以下几个疑点,卷中材料表明,黄振扬事前、事中及事后都没有非法占有的动机。黄振扬当时具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和实现合同目的的可行性:当时黄找的单位确实有货源,只是因为双方在办理出口等“五证”上发生分歧而未成交。

  可是,时至今日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起荒唐的法律案件,二十几年了,也该给当事人一个说法,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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