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相应降低的实际,昨日,东莞市物价局对液化石油气价格作出今年以来首次调价,瓶装液化石油气从昨日起每瓶降价4元,批发价格及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也相应调整回调。
市物价局在下发给市内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调价通知中说,结合东莞市场供求情况,经研究,市物价局决定从2014年1月23日起,调整全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
根据前述调价通知,从昨日起,全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131元/瓶调整为127元/瓶(净重14.5公斤),此价格不含送气费。
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销售给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批发价格由现行9100元/吨调整为8800元/吨(含运杂费),可以下浮,但不能突破。
与此同时,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到户销售价格也作了相应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气由现行22.6元/立方米调整为21.8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由现行23.6元/立方米调整为22.8元/立方米。市物价局表示,由于气价调整,商住小区抄表周期内执行不同销售价格的,收费单位可按综合平均销售价格(按抄表周内天数比例计算)计收燃气费用。(记者/黄少宏见习记者/靳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