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虎门港将投1亿元 设立“科技镇港”工程专项资金

科技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2-22 15:22:18
  沙田镇虎门港将投1亿元 设立“科技镇港”工程专项资金
 
  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沙田镇虎门港进一步调整完善“科技镇港”专项资金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事业的财政投入,加快建设科技强港、强镇步伐。据了解,从2016年起,沙田镇虎门港财政计划每年投入2000万元,连续五年共投入1亿元设立“科技镇港”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全方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市场开拓发展以及人才发展。
 
  其中,根据东莞市财政对科技项目资助或配套的经费额度,沙田镇虎门港将按照1:0.3的比例配套资助,一般项目配套上限为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上限为100万元,产学研项目配套上限为200万元。
 
  “科技镇港”工程计划整合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市场开拓发展、人才发展3大专项,共19个财政专项资金。沙田镇虎门港通过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形成新的经济、产业和技术优势,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进一步加快建设科技强港、强镇步伐。
 
  设立沙田镇虎门港科技服务创新专项资金、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孵化器或加速器发展专项资金、产学研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普及专项资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成长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服务发展专项资金
 
  其中,沙田镇虎门港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引进科研团队、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获得国内专利申请授权或获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获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单位或个人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5-20万元。
 
  鼓励科技型企业认定,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鼓励参评科学技术奖,对获得认定的企业或获奖的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的,最高奖励50万元。
 
  对村(社区)或其他单位利用空置旧厂房改造为适合创新创业的场所,达到相关条件的,最高补贴30万元。对入驻经市政府认定的孵化器或加速器,或入驻经市政府认定的科技园区、平台的企业均有补贴。
 
  每年投入100万元,对被授予市科普标兵社区、市科普标兵学校、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的,均一次性资助5 万元;对被授予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科普特色学校的,分别一次性资助20万元和1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省、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分别一次性资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每年投入200万元,对开展电机能效提升、自愿性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及节能规划编制等节能工作的企业给予扶持补贴。
 
  支持企业品牌发展、食品认证、市场开拓及相关认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单位”、“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鼓励镇港企业参加国家级、区域性、行业性展会,鼓励企业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给予资助。对获得国家、省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或国际市场开拓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给予资助。支持软件企业等级认证、支持企业采标制标、支持企业质量认证。
 
  支持人才引进、团队引进,支持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科技镇港”工程荣誉体系。
 
  支持相关人才落户镇港,并给予相关补贴,对综合评价前30名的人才子女安排在镇港范围内入读公办中、小学校。
 
  对引进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沙田镇虎门港财政按照市财政补贴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对于落户沙田镇的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带头人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税后生活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技项目申报团队或设立企业“科技创新顾问”。
 
  每年安排召开《沙田镇虎门港科技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获得相关奖励或资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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