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评定开始

科技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10 09:24:56
  2017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评定开始
 
  东莞市农业经营大户注意了,2017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评定,以及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遴选正式开始了,被评定或被遴选出来的单项,将最多获市财政10万元补助,市财政补助总额超百万元。符合条件者,赶快申请领取市财政的“红包”吧!今日市农业局官方网站公布了申报办法。
 
  今年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评定,以及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遴选,申报期到4月中旬截止。有兴趣、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户、个人,可以向辖区镇街农业部门提出申请。
 
  据《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经评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市财政补助给予10万元/个,每年评定数量不超过5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市财政补助给予1万元/个,每年评定数量不超过30个;对被遴选为我市的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分别给予0.6万元/个、1.5万元/项的一次性补助,每年评定的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项)。具体申报条件请详细查阅《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记者今日翻阅了《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了解到申报条件。其中,规模化经营是申报的共同条件。
 
  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的,主要达到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的面积和设施规模,生产基地(大田)面积不低于50亩(大棚或室内种养不低于6000平方米),加工基地年加工销售产值达30万元以上;有效经营权达5年(含5年)以上;具有先进适用的设施,设施的设计、材料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引进和采用的科技成果先进,引进和采用的先进适用的品种或技术4项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必须实行无公害标准化操作规程。
 
  申报农业科技示范户的,主要达到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的面积和设施规模,生产基地面积不低于2亩(若为大棚或室内种养的,不低于200平方米),加工基地年加工销售产值达10万元以上;有效经营权达3年(含3年)以上;具有先进适用的设施,设施的设计、材料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引进和采用的科技成果先进,引进和采用先进适用的品种或技术2项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必须实行无公害标准化操作规程。
 
  申报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主要达到以下条件:主导品种必须来源清晰,没有产权纠纷,并经省级以上品种审定或登记,且适宜我市生态和耕作条件的市场适销品种;申报之前必须在我市区域内进行试验示范,获得准确可靠的试验示范数据,且其试验示范面积不小于0.5亩/个(含0.5亩);申报之前必须在我市区域内进行过推广示范,获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其中大田作物推广面积不小于100亩/项(含100亩)。(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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