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投诉量出现井喷式增速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15 08:38:14
 
  手机投诉量出现井喷式增速
 
  随着近年来智能手机行业的飞速发展,质量、售后、维修服务等问题越来越受到消费者关注。14日,记者从东莞市消委会了解到,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手机居东莞消费者投诉案件的榜首。东莞消委会在2014年受理手机投诉406宗。2015年,受理手机投诉1896宗,增幅高达4.7倍,出现井喷式的增速。及至2016年,东莞手机类投诉高达4407宗,这一数据同比2015年增长2.3倍。纵观2014年至2016年这三年,智能手机的投诉量波动非常明显,增幅近10倍。
 
  对于这样三级跳的增幅,东莞消委会秘书长麦惠贤解释,在投诉渠道逐渐完善的情况下,投诉量剧增的情况是情理之中的。尤其是这几年智能手机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新的侵权模式、营销陷阱、销售纠纷等层出不穷,导致了投诉量的剧增。
 
  手机被提前激活、保修期内过保……翻新机泛滥也是手机投诉的热点之一。所谓的翻新手机指商家通过回收旧手机、组装零件、更换外壳、改IMEI码就可以将一部旧手机变成最新款产品。消费者邓先生就是买了这样的翻新手机“吃了大亏”。
 
  去年5月,邓先生在东莞市厚街镇卓越通讯器材经营部买了一部苹果手机,购买的价格为5388元。在购机两个多月以后,邓先生通过苹果官方网站查询该手机IMEI号,发现该手机即将过保修期。此时,邓先生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怀疑在无意间购买了翻新手机。
 
  经过消委会介入调解后,商家承认该手机是翻新手机,当时销售该手机的店长从外部调送回来公司销售的,目前该店长也已经离职了。为了保障邓先生的合法权益和应对赔付,商家愿意为其更换一部同款的苹果手机,并补偿消费者价值1000元的配件。
 
  “从手机通讯类投诉来看,主要集中在苹果翻新机的销售商,一些不法商家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销售翻新机,引来集中投诉。”麦惠贤告诉记者,商家故意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这是属于欺诈行为。
 
  此外,商家还通过大屏、仿真、价低等过度、虚假广告宣传“忽悠”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信为真。经过东莞消委会调研发现,这类的手机往往是缺乏厂址、厂名,也没有明显的标识,甚至出现手机型号不符等情况。
 
  在观察人士看来,针对手机销售,东莞可探索建立有效的审核机制,抛弃事后监管的僵化思维,消费者的权益才会得到保障。
 
  购机送话费这种营销模式深受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在高额话费的背后却隐藏着不少猫腻。蔡先生于去年10月31日在位于望牛墩镇的东莞市龙捷通讯有限公司参加手机以旧换新活动,支付3698元换购一部手机。当时,商家承诺赠送4800元话费并称可抵扣月租,但实际上话费并不能抵扣月租,商家又称送的是4800元网络电话话费。
 
  后来,蔡先生发现,店内广告和商家承诺都没有注明是网络电话话费,存在误导消费者情况,便向市消委会投诉。经过市消委会经调查了解,店内的广告确实没有注明是网络电话话费。经调解,商家答应退还蔡先生手机消费款3698元。
 
  麦惠贤分析,商家故意混淆“手机话费”与“网络电话话费”,在未如实告知消费者分期利率的情况下,以虚假广告引导消费者贸然选择分期付款购机模式,为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麦惠贤建议,在花钱购买手机之前,消费者要了解商家送话费的性质和用途,话费到账的时间和规则,不要因小失大,切实保障自己合法合规的权益。“尤其是老年人,不要贪小便宜,掉入消费陷阱。”(记者 叶永茵)(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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