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行车记录仪赠30个月话费 车主只收到一个月赠送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22 08:32:20
  买行车记录仪赠30个月话费 车主只收到一个月赠送
 
  一则市消委会日前公布的2016十大消费维权案例,揭示了高额优惠促销很诱惑,但是可能风险也不小。
 
  2016年8月以来,市消委会集中接到在部分镇街中石化加油站购买行车记录仪赠送话费而话费未按约定进行返还的投诉。去年8月,王先生在横沥镇某中石化加油站向东莞市美迅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迅”)支付780元购买了一台行车记录仪并赠送900元话费,话费分30个月赠送,每个月赠送30元,但是现在只收到一个月的赠送话费就没有下文了,也无法联系到商家。
 
  原来,美迅开展此类经营活动是与深圳市车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要消费者在购买行车记录仪之后关注微信公众号“车东网”,进行相应操作才能获得话费赠送。话费来源是美迅与通讯运营商签署相应合同获取,因美迅与通讯运营商不能续签相应话费合同,导致未能向消费者兑现赠送话费的承诺。且该公司缺乏资金已关门闭业,无法继续履行相应的话费赠送,从而引起消费者集中投诉。
 
  目前,经市消委会积极调解后,美迅表示将采取礼品换话费的措施弥补消费者的损失,并开通了一个手机号和一个微信号专门用于处理这件事。虽然消委会已积极调解,但从目前处理情况来看,大部分消费者都不愿意接受礼品换话费的处理方式,最终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部分消费者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市消委会点评:本案例是因购买行车记录仪赠送话费的消费纠纷,最终大部分消费者都未能满意。商家通过高额的优惠来吸引消费者对商品进行购买,但其优惠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取得,在这期间容易发生变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能只被高额的优惠吸引,要注意了解该优惠是否合理,商家的证照是否齐全,商家的品牌是否了解,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广东赋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点评:本案中商家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商家在明知自己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时故意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要求经营者三倍赔偿。(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