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市民网络求助法院院长申请再审听证

国内   来源:法制与社会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27 14:09:36
  3月23日,一则喊话青海省高级法院董开军院长、申请再审立案听证的帖子在网上流传。

  发帖人程海涛自称是青海省地矿职工。帖子称,“因本人与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不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16)青01民终507号《民事判决书》,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17年3月8日本人收到青海省高院(2017)青民申49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鉴于本案案情复杂,为了查明事实,体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人根据《民诉法》规定,向省高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对本案的立案审查举行听证会。我方拟邀请两名律师(法学专家)、部分媒体记者参加此次听证会。3月22日,青海省高院一位法官电话通知本人称,收到了本人《举行听证申请书》但法院将不举行听证会。”

  “省高院准许本案举行再审立案审查听证会,天应该塌不下来!”程海涛发帖感慨道。

  于是,他选择通过网络向董开军院长喊话,请求省高院对此案举行听证。

  程海涛表示,“由于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经常采用书面的、不公开的、单方面的审核方式。从立案庭受理到审判委员会做出决定,整个审查过程当事人均无法参与,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剥夺了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给‘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最后的裁定书往往高度概括,用语含糊,对关键问题避而不淡或闪烁其词,再审立案审查难以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之所以申请听证,是希望司法权力的运行,建立在权责对等的基础上,建立在普通老百姓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的基础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程海涛说,从对方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再审申请书》看,本案根本不符合再审条件。虽然目前还在立案审查阶段,但对方代理律师早就提前放出风声称省高院已经确定再审。对方利用省属正厅级地位和行政资源优势,有动用关系干扰法院办案之嫌。

  据程海涛介绍,他是原青海省第二地质队职工,1993年竞聘担任单位下属的玉石厂厂长,后企业停产。1994年4月27日至1995年8月5日期间长达480天,第二地质队不安排工作,不发放工资和生活费,导致他无法生存。迫于无奈,其外出谋生,单位则又以自动离职为由对其变相辞退、除名,但当年处理决定并未送达他本人。后来青海省第二地质队被整合撤销,程海涛经申请仲裁未果,2016年2月将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起诉至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青海省第二地质队对其自动离职处理决定无效。一审败诉后,他上诉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1月15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确认青海省第二地质队的自动离职处理决定无效。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不服,遂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程海涛就此向省高院申请举行立案再审听证,遭拒。(文/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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