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县六年五抢水域养殖权 力抗农业部稳定养殖权规章

国内   来源:法制与社会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4-06 14:11:37
  2006年之前,水域的养殖使用权几乎不能称之为权利,发包、解约的随意性很强。2007年,新出台的《物权法》明确将水域滩涂养殖权规定为与林权、地权具有同等地位的用益物权。2010年,农业部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养殖权得不到保护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旨在稳定水域养殖权的规章,让养殖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同等的刚性,并希望以此规章强力保护渔民的水域养殖权,让养殖户有长远规划和期待。
 
  而在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一个小小的水产养殖场里,自2010年以来,连续上演了五场旨在抢夺渔户合法养殖权、对抗农业部的戏码,县、乡、村三级各色人等纷纷登场,农业部的规章沦为一纸空文。面对一大波势力,一个小小的养殖户,如何能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农业部连续发文件稳定水域养殖权
 
  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不到两个月,7月9日,农业部又下发了《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在后一份“稳定”文件中,先介绍了背景,是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因此需要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
 
  接着,农业部介绍了养殖权在当时所面临的两大挑战: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担心核发养殖证会影响今后对水域滩涂的征用和补偿,因此发证登记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一些地方随意侵占养殖水域滩涂的情况时有发生,权属纠纷不断,损害了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农业部写到了解决养殖权问题的总方针,“针对这些问题,近年来中央连续下发的几个1号文件都强调做好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工作。”
 
  有关法学专家在解读上述文件时认为,2006年前,水域养殖权没有确立类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地位,随意性很强,每一届村集体或者地方政府,可以随意将水域滩涂发包给他人经营。而农业部的规章,则使养殖农户有了一个长远的期待,在没有特殊意外的情况下,只要获得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就应该获得长期的养殖权,如果先期办理的养殖使用证到期,也应无条件延展发证。政府即使对养殖水域有新的规划,也应当按照农业部文件所述:“要根据中央关于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精神,按照保持长期稳定的原则,将重要养殖水域滩涂,如传统养殖区、已经形成集中连片的养殖基地、其他各行业难以利用的低洼盐碱地等,规划为长期养殖区。”
 
  2010年,是老涂家开发洪门水库渔潭库汊养殖的第三十个年头,养殖场地处江西省抚川市黎川县中田乡公村渔潭村小组。
 
  早在1981年,在当地政府的鼓励支持下,老涂一家带头开发了渔潭库汊的共计400多亩水面,建立了水产养殖场。当时,开发水域水产养殖的风险很高,但老涂一家人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历经艰辛,到2006年时,已经把“钟贤养殖场”整得小有名气,还被农业部定为“健康养殖示范场”及“无公害农产品养殖基地”。
 
  2004年,根据政府的要求,“钟贤养殖场”依法申请,并取得黎府(淡)养证[2004]第S0002号《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经营期限写着2006年至2016年。
 
  按照农业部2010年的发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水域滩涂养殖权期限届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依法继续使用国家所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持养殖证向原发证登记机关办理延展手续。”
 
  结合农业部根据中央精神两次下发的文件来看,养殖证到期正常延展是必然,是长期经营的一个延续点,而到期终止则是例外。而要把例外变成必然,那就得制造“非常事件”。
 
  官僚、地痞、执法者纠集,五抢养殖权
 
 
  钟贤养殖场的经营蒸蒸日上,自然引起了个别人的眼红。何兴荣、陈豹根是养殖场所在村小组的村民,也是当地一霸,对于养殖场垂涎已久。
 
  何兴荣、陈豹根抢夺养殖场的第一招,是纠合当地的村民,在2010年4月成立了“水库回归办”,三天两头去养殖场挑衅、闹事。挑衅之后,仗着人多势众,对水库的人员大打出手,老涂的兄弟也被持刀故意打伤,他们还在养殖场内毁林、毁路,对养殖设施进行打砸,使养殖场完全无法正常经营。
 
  老涂等人报警后,黎川县警方进行了立案登记,但却一直没有实质性动作,导致何兴荣、陈豹根等一伙人越发嚣张。2010年时,水库养殖使用权属明确清晰,警方却要求双方进行“确权”。
 
  2010年7月,抢夺养殖权的“形式升级”,由黎川县政府直接出台了一份有多个政府部门参加的“会议纪要”。纪要实质内容有两点:一是将水域养殖使用权直接从老涂一家剥夺,赋予乡政府;二是将老涂一家六年前申请的水域养殖权证作废,由农业局重新核发。
 
  此事立即引起老涂一家人的上访,并引起县委有关领导的重视,最终,由黎川县农业局以遇到疑难政策问题为由,向农业部进行请示,2010年11月4日,农业部渔业局对此请示给予了答复:一是养殖权是用益物权,当归养殖户,不能由乡政府行使,二是重申应当保护养殖户的合法权利,不能随意变更。
 
  农业部渔业局的回复,使何兴荣、陈豹根以及一批官僚的这两次抢夺计划均告落空。
 
  但是何兴荣、陈豹根他们又生一计,他们勾结乡政府的书记王萍,瞒着老涂,在农业部下达回复后的半个月,即2010年11月20日,以村小组的名义,与乡政府签订了一纸协议,约定2016年老涂的合同到期之后即告终止,转而与他们签约水库发包分赃协议。为了更有把握,这个非法协议,居然还在黎川县公证处做了公证。
 
  老涂一家则被蒙在鼓里,只知道前两次抢夺,不知道还有暗地里的第三个回合。
 
  到了2016年10月,老涂依据《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办法》,向黎川县农业局申请养殖证延展。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农业局回复称不予受理。此次理由是,2013年县政府曾出台了一个文件,“全县小2型以上水库从2013年3月1日起不再签订新的水库承包合同,全面退出人工养殖,实行人放天养”。
 
  作为农业部的无公害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老涂的钟贤养殖场一直都是采取“人放天养”,农业局的这个理由完全无法成立。而实际上,2013年的县政府这个文件在全县范围并未实际实施,老涂观察到全县单位和个人同期开发的全部养殖场,都在正常经营,从没听说哪一家因为该规定被停止了养殖。
 
  农业局不受理养殖证延展手续的实际原因,很快成了何兴荣、陈豹根这一伙人强抢强占养殖场的所谓理由。
 
  随后,何兴荣、陈豹根一伙人连续实施了一系列挖路、断电、设置路障、破坏渔业生产、拆房、故意伤害等行为,不仅损害了涂家的合法经营和收益权,对其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威胁。
 
  在2017年2月,何兴荣、陈豹根带领的村民强占了养殖场,用挖掘机毁坏公益林,强行筑坝,严重破坏了生态。农业局、水利局、公安部门到达现场,但都未有效制止,经过这一系列毁坏行为,大量鱼死亡,致使淤泥填埋了养殖设施,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同时,暴露真实面目的县农业局也来帮助何兴荣、陈豹根等人驱赶老涂。在诉讼期间,也就是何兴荣、陈豹根这伙人正在实施强抢强占养殖场的时候,农业局还在2月6日发出《拆除养殖设施告知书》称,“经核查,你场在渔潭库汊养殖期满后未经批准,还有进行渔业养殖行为,且相关设施并未清除,侵犯了政府对该库汊水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云云。
 
  目前,老涂已经将县农业局诉至法院,但官司能不能赢,他觉得希望渺茫。农业部当初三番两次强调要“稳定水域养殖权”,他觉得这是天庭的规定,与人间凡人无关。(据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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