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政府以租代征 强行施工致伤亡

万象   来源:法制与社会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4-21 18:29:29
  菏泽市位于山东西南部,与苏、豫、皖三省接壤,乃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著名的牡丹之乡。

  2015年4月,菏泽市牡丹区政府与牡丹办事处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丁堂村委会签定流转合同,以每亩每年1500斤小麦的补偿价,按“以租代征”的形式强行占用村民耕地150多亩,成立国花大道指挥部,开始强行施工。2015年12月,丁堂村村民将牡丹区政府及牡丹办事处诉至法院,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确认牡丹区政府及牡丹办事处占用村民耕地修建道路违法。

  2016年4月,牡丹区政府及牡丹办事处再次按以租代征的方式强行占用丁堂村土地1400余亩,用于建设七里河湿地公园。2016年9月,丁堂村村民再次将牡丹区政府及牡丹办事处诉至法院,2017年1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牡丹区政府及牡丹办事处占用耕地修建湿地公园的行为违法。后牡丹办事处及村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对于牡丹区政府两次违法征占土地,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发函要求:涉案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对该违法用地问题严肃查处,将耕地进行复耕;做好上访群众的矛盾化解工作,避免因此引发进京访和群体性事件;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但是,牡丹区政府却无视法院判决、无视国土部门的要求,依然强行征占土地并开始施工。

  2016年8月,丁堂村村民秦国强因土地被强占,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自己的承包地上,被暴力施工的铲车当场活活拍死,现场惨不隐睹。其父母老年丧子,整日以泪洗面,还要帮儿媳照看两个年幼的孩子,一个美好的家庭支离破碎。

  2017年3月17日,牡丹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领近400名防爆队员及施工队再次到丁堂村强行施工。丁堂村村民丁建国、丁发啟等几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警戒线外拿出法院判决书与办事处执法人员理论时,遭到执法人员的殴打,判决书原件被当场撕毁。丁建国被执法人员强制带上警车送往公安局拘留,丁发啟被打伤后,自费在菏泽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

  据丁堂村村民反映:牡丹区政府强行征占的土地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是自己的口粮田。在丁堂村,村民拿出自己的土地承包证,显示土地为基本农田,承包期限至2029年9月29日止。多年前国家专门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那么牡丹区政府肆意大面积征占、毁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是否应严肃查处从重给予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国花大道和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虽然具有建设的必要性,但牡丹区政府仍应当先经过正常的项目报批和土地征收程序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但是牡丹区政府先是以租代征占用土地(其中包括大量基本农田),又在法院确认其修建国花大道及七里河湿地公园项目违法用地,在未完成各项征地手续、补偿未到位的情况下,仍然出动大批警力及社会人员强行施工,并致一人死亡,一人多处骨折住院的恶劣后果。难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菏泽成一纸空文?公安部明令禁止警察参与征地拆迁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村民要求严查惩办指令者和违法干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牡丹区政府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依然在肆无忌惮非法施工竟无人制止,个中缘由耐人寻味!希望菏泽市政府有关部门真正做到有效管理、严格执法、监管到位,对牡丹区政府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切实依法行政,保护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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