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横山“宅基地置换房产”迷局之一:交警大队长“倒手”赚50万

国内   来源:市场信息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5-11 18:44:39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宋金金)近日,市场信息报接到陈海发反映,陕西横山交警大队长万玉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身为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宅基地,又以13.5万元的价格,“抢占”开发商一套135平方米商住房,私下以62万元转卖,净获利近50万元。横山县人民法院支持万玉峰的上述行为。

  缘起“世纪家园”

  5月10日,陕西横山人陈海发讲述了与万玉峰之间的恩怨。

  2007年,经过土地公开“招拍挂”程序,陈海发竞得位于横山南大街的一块“凹”字形不规则的土地,总计9.59亩。陈海发缴纳了2926000元土地出让金,拥有合法土地手续后,决定在此块土地上开发“世纪家园”房地产项目。

  为了便于项目开发,陈海发以缴纳管理费的方式,借用横山县建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取得了项目许可,并先后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件。

  2011年,项目建成,总共建成商品住房120套,按照当时的建造成本,每平米约3000元,陈海发将出房价定在4000元左右。

  让陈海发意想不到的是,时任横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现任该县交警大队长的万玉峰突然造访,非要“抢买”一套房子。

  宅基地私下交易


 
  万玉峰理直气壮向陈海发索要住房,是因为手里的有一张购买宅基地的1万元收据。

  该收据显示:“今收到,万所长买地基款一万元,二中巷”,收款人是张治富,时间是2005年。

  张治富是谁?宅基地的收据与“世纪家园”有何联系?

  陈海发解释说:“张治富是横山人,长期倒卖土地。世纪家园项目占地,其中3.5亩,没有“招拍挂”之前在张治富名下,是张治富通过向横山镇政府、横山柴兴村购买的集体土地,又私下向外出售宅基地。但经过国土局招拍挂程序后,已经全部在自己名下。至于万玉峰手里的收据,是二中巷的土地,和世纪家园项目占地相隔甚远,根本不是一个地块。”

  据陈海发介绍,就是因为这张“宅基地买卖收据”,万玉峰强行参与分房。2012年3月,万玉峰分得“世纪家园”楼盘1号楼1单元301室,补交了 125000元,以13.5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130平米的住房,约合每平米不足1000元。


 
  “这和抢有啥区别!”陈海发很是气愤。2013年,万玉峰将上述房子转手卖给李姓夫妇,转让价为62万元,净赚50万元。

  万玉峰:横山有52公务员参与分房

  5月10日,市场信息报电话连线万玉峰。


 
  万玉峰承认花了13.5万元,分得“世纪家园”房产一套,又以62万元的价格卖出。我分房是有依据的,法院判我赢了。在横山,还有比我出钱少拿到房子的。


 
  随后,万玉峰给市场信息报记者发来短信,记者梳理短息内容,有52名公务员都参与了分房,其中部分是部门领导,有的交了4万元,还有分得门面房。从短信中,万玉峰建议记者在“横山住上半年,才能将问题吃透。”事情果真如此么,请横山县纪委介入调查并回复。

  市场信息报记者注意到,万玉峰提到“法院判我赢了。”随后,记者拿到了横山县人民法院“关于陈海发起诉万玉峰不当得利一案”的判决书(2016陕0823民初474号)。

  横山县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因该项目(世纪家园)占用张治富及其出卖出去的几十户宅基地用户(包括万玉峰)的土地 ,陈海发与张治富及其出售的宅基地用户协商达成以地置换房产协议,并通过横山县政府组织的工作组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万玉峰取得世纪家园1号楼1单元301室房产的所有权。万玉峰与陈海发及张治富三方核算,万玉峰缴纳了该房产的相关费用。以宅基地置换房屋的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权益,应当认定为有效。判决:驳回原告陈海发的诉讼请求。

  西安一位律师对上述判决提出了质疑:“根据土地管理法和2005年陕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本村村民,达到宅基地许可条件后逐级审批,经国土部门审核后,才能依法获取宅基地。非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安排宅基地。本案中,作为城镇居民的万玉峰从张治富私人购买宅基地的行为明显违法,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张治富手中的集体土地是如何购买的?私下买卖几十户宅基地的行为为何得不到依法制止?横山法院为何支持万玉峰非法买卖宅基地的行为?横山52名公务员是否都参与了非法买卖宅基地、“优惠价”购置“世纪家园”房产?横山县委、县政府如何根据“依法治国”的精神处理该事件?

  种种迷局,市场信息报将继续调查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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