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港籍同胞血泪控诉强征父母土地

国内   来源:人民铁道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5-16 17:38:43


 
  2017年5月6日,媒体记者接到港籍同胞周玲女士一封实名制控告信,信中声称:日前,她的父母接到陕西汉中市政府一个限期7日强行拆迁她老家父母房屋的文件,她急急忙忙从香港赶回老家汉中市滨江新区广坪村(社区),却看到父母的房屋早已经被拆,年迈的父母伤心欲绝。见此情景,她义愤填膺!两年前,政府强占强征他父母的基本农田果园林木,就将她父母打伤住院,无人问津,今天又来强占她父母的房屋家园,愤慨之极!她气不打一处来,一气之下奋笔书信给媒体。

  周玲女士:政府低价强征土地 高价转卖


 
港籍同胞周玲女士

  港籍同胞周玲女士声泪俱下的告诉记者:她的父母都已是76岁高龄的老人,父亲周海成是退伍老军人,母亲彭诗芬是有几十年党龄的优秀党员。

  2015年4月23日上午8点左右,汉中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在没有任何批文,我的父母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管委会主任王隆庆,伙同村支书刘光明、村长杨润生,动用近两百名黑社会一帮不法分子,头戴安全帽手持钢管等凶器,开出两台装载机,气势汹汹向我家果园菜田逼近,非法强行用装载机毁坏我家果木菜田,我父亲周海成上前阻拦与他们讲理,心狠手辣的黑社会暴徒几十人蜂拥而上,手持凶器将年迈的老人一顿毒打之后扔进装载机,老人头部被撞击个大洞,顿时满头满脸是血,约半个小时不省人事。他们见势不妙,叫120救护车,拉进3201医院监护室抢救6个小时,老人方慢慢苏醒过来 。母亲上前呼救阻拦也被狠心的歹徒一顿毒打,但是在场的有十几名警察,却袖手旁观。据说,后来有位副市长赶来却悄悄的溜走了,不难看出,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有领导指示的有计划的强征土地的暴力犯罪事件和侵权事件!和当年鬼子进村残害百姓有何两样?


 
看!黑恶歹徒在政府的眼皮底下下对百姓大打出手


 
76岁的老退伍军人周海成在3201医院


 
彭诗芬是连续多年的优秀共产党员

  我爸妈被闻讯赶来的弟弟姐姐及邻居好友送进汉中市3201医院检查治疗,爸爸治疗3个多月,妈妈治疗一个多月。治疗中,爸爸头部被装载机铁齿撞击个大洞,缝了7针,左手拇指骨折,左肋骨受损,脑震荡,因无人支付昂贵的医疗费不得不被迫出院,临出院时,爸爸向医院要住院证、出院证、诊断证明等资料,院方说:上面公安局打招呼说:不让开这些证明!这在全国医疗行业尚属首例!

  看!这就是汉中市政府的卑鄙手段,唆使黑社会暴力抢占强征土地,打伤致残百姓,却不让医院开据诊断证明!连将来百姓维权法律上诉的事实依据也被他们剥夺,实属罕见,闻所未闻!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从2015年4月至今已过去两年,我们家的林地菜田(原来的承保责任田)被他们非法霸占去了,剥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分文未赔偿,我爸爸妈妈被打伤致残,经常头昏昏沉沉,无人问津,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却得不到惩处,逍遥法外,变本加厉!

  党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多次下达文件指令,严令禁止政府强征百姓土地,对非法强征土地的单位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以习近平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反腐败深得民心,以党纪国法严惩不法的腐败分子,各地欺压百姓的大小贪官都纷纷落马,但汉中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却置党纪国法而不顾,顶风作案,对百姓大打出手,原因何在?

  据悉 出于利益的驱动,汉中市滨江区管委会和广坪村合伙,将我们的几亩土地连同其他被强征的9亩多土地以3亿元的高额价位卖给了开发商,建起了汉中市旅游服务中心,但当初要强行非法征地给我家赔偿的价格是每亩土地赔偿几万元,我们不同意他们就非法抢夺恶意毒打伤害百姓。


 
土地被占后,建起了汉中旅游服务中心,周玲弟弟周世荣十分无奈的站在这里。

  今天他们又要霸占我们居住几十年的住房,我家在临江边风水宝地,对面的商品房每平方米6000多元,他们却以没平方米800元的价格强拆,是何道理?他们将强征的土地转手高价卖给开发商,牟取暴利!

  政府:强拆合法 被拆迁人要求于法无据

  那么,汉中市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政府对此又是怎么看的呢?


 

 
  在周玲女士提供给媒体的资料中,记者看到了2017年4月25日,汉中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一份文件:《汉中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决定》【汉政行决字(【2017】3号).这份文件的说法也许能够代表政府一方的态度。这份文件称:

  “受汉中市人民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的委托,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全权组织实施汉中市滨江新区一期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位于汉台区汉中路办事处广坪社区十一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项多次协商无法达成协议。为推动该区城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滨江新区一期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提出了《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提请对滨江新区一期建设项目王志刚等六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项作出补偿决定的请示》。本机关受理后,对被拆迁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将作出补偿决定的事项和证据材料于2017年3月13日告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收到告知书和有关材料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本机关经合法通知于2017年4月5日举行了听证,拆迁人、被拆人参加了听证。”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3】721号《关于汉中市2013年度第四十七批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汉中市汉合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汉中路街道办事处上水渡村、广坪社区等有关村组21.191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滨江新区开发建设。被拆迁人位于汉中市汉合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广坪社区11组自建砖混结构302平米房屋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一期土地征用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7】3号(以下简称汉政发【2017】3号文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多次协商,因被拆迁人拒不接受拆迁人的补偿方案,要求自建房屋按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格给予补偿,或者就地置换同等面积的房屋,另外还要享受“汉政发【2017】3号文件”规定的村民安置政策,被拆迁人的要求不符合拆迁补偿安置的文件规定,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为给拆迁补偿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拆迁人委托汉中市正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拆迁人自建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汉中正源滨江大道西段征估字第【2016】006号《房地产评估报告》,被拆迁人自建房屋评估价值为241817元。拆迁人2017年2月16日制定了《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坪十一组彭诗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送达给被拆迁人,听证会后拆迁人按照听证会的安排对该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17年4月7日作出了《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坪十一组彭诗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本机关认为:滨江新区开发建设征收土地行为合法,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的要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项依据“汉政发【2017】3号文件”规定,于2017年4月7日制定的《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坪十一组彭诗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及《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一期土地征用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7】3号文件规定,决定如下:

  一, 确认拆迁人于2017年4月7日制定的《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坪十一组彭诗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合法有效;1,对被拆迁人自建房屋补偿金额为241817元。2,附着物补偿:76720元。3,其他补偿:搬迁补助费200元(每人500元,按4人计算),临时过渡费23040元(每人每月240元,按4人两年计算),生活补贴16000元(享受村民安置条件的家庭成员,每人每年2000元结算,按3人两年计算)。4,住房安置:对享受集体分配的4个村民给予安置房屋面积240平米,按900元/平米结算价款;养老实物补贴160平米,按1200元/平米结算价款,对放弃安置房屋面积的部分,按2000元/平米给予补贴。

  二, 被拆迁人应在本决定公示后7日内完成搬迁,将腾空的房屋交由拆迁人拆除。

  如不服本决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均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律师认为政府文件违法,应予撤销

  从以上文件可以看出,此次强拆属于政府行为。政府认为拆迁一方给的补偿是合法的,而被拆迁人的要求与法无据。但是周玲女士的律师认为汉中市政府这个决定严重违法,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她提出的理由是:

  1) 汉中市人民政府没有法定职权做出涉案的决定内容。

  2) 汉中市人民政府是涉案征地行为的法定征收人,也是涉案征地安置方案的制定者,因此汉中人民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无权裁决。

  3) 汉中市人民政府作为本次征地中的法定征收人,将征地组织的实施权交给拆迁办公室行使,严重违法。

  4) 政府通过授权方式交给新区管委会行使,这也严重违法。

  5) 滨河新区管委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严重违法。

  6) 汉中市人民政府在召开裁决听证会时,违法让滨河新区管委会作为拆迁人参加听证会,在申请人提出异议时仍然不纠错,这是对征收人的主体资格认定错误。

  7) 涉案的评估报告至今没有依法送达给申请人。

  8) 汉中市人民政府做出汉政行决字【2017】3号,《汉中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决定》有法律错误。

  周玲认识说:汉中市政府勾结黑恶势力一次又一次暴力强征我家土地房屋,而且变本加厉愈演愈烈。这次黑色风暴来的如此猛烈,我家老人孩子如何逃过这一劫?全家人十分恐惧,每天提心吊胆,无奈至极,我们呼吁媒体调查核实,我对我所说的话,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媒体为百姓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

  作为媒体,不能对争议双方谁对谁错加以评判,只能如实陈述双方的各自意见,请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官员加以评判,也请广大网友自己鉴别其真伪,媒体将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变化。(记者锐眼)

  原文链接:http://xyjj.comnews.cn/news/2017/jd_0515/5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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