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雷州黑社会肆意 地方官员被指包庇助纣为虐

国内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6-06 18:23:32

原标题:广东雷州黑社会肆意

文/皓雪

2017年5月23日上午,广东雷州某小区旁边空地发生群殴事件,网络多段视频中可见现场人员手持铁棍互殴,并伴有几声疑似枪响。后经警方调查,证实视频中“枪声”是现场有人燃放烟炮造势所致。这一事件背后,是雷州当年“地王”新城大道22号宗地拍卖牵出的官员和社会人员勾结骗取政府和中标企业巨额资金的案件,但相关人员伏法多年后,这块土地依然无法正常开发,企业资金受损、政府公信力受损,形成了一个“多输”的困局。

一、5.23事件背后的“奇案”

2010年3月10日,雷州市隆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隆运公司”)依法竞得雷州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出让的“22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及全部税费。而此后,隆运公司却先后多次被原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庄爱建等人告知,该地还有多宗土地尚未回收,需要支付土地回收款,否则将不予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尽管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雷州市政府将权属瑕疵的土地挂牌出让的违规行为并不符合国家规定。但逼上梁山的隆运公司为了项目尽早开发,不得不被迫支付了209万元的“土地回收款”。拿到土地证后,当隆运公司继续申办报建时,却再次被庄爱建等人告知仍有“土地”未回收,必须将“土地”全部回收后方可办理报建手续。面对雷州市政府官员违法索取企业钱财的行为,隆运公司拒绝继续支付土地回收款。并针对此事将该情况向时任市长罗滇南、副市长何健反映,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但令人料所不及的是,其两人同样要求我公司额外拿出 “土地回收款”150万元。更让人想不到的是,隆运公司拒交“土地回收款”的行为不久便遭到了黑社会人员恐吓,他们以4位村民的宅基地在22号地块上为由,敲诈勒索了隆运公司价值300万元的公司股份,作为所谓的“土地回收款”。

隆运公司在万般无奈之下将此事向雷州市纪委举报,后经纪委等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该案除了涉及庄爱建外,另有土储中心土地经营股股长吕一泉,地产商人兼雷州市人大代表蔡玉才,官茂村村干部王永信,社会人员游华明、蔡兆进等多人牵涉其中,他们通过分工合作伪造假宅基地证,共同编制了一个谎言,并利用身份优势,“两头通吃”骗取政府土地补偿款约400万元、隆运公司200多万元。

二、法网恢恢 疏而“有”漏

2013年4月,庄爱建被移送司法机关,雷州市政府向隆运公司退还了非法所得人民币133万元,但截至到2017年6月隆运公司仍有70万元“土地回收款”和价值300万元公司股权,未得到妥善处理。

三、七年后 黑手卷土重来

自案发后,本案的主犯之一蔡玉才被多人检举其伙同黑社会分子欺压百姓,敲诈勒索,骗取了大量的土地和钱财。因蔡玉才是雷州市人大代表,所以在接到蔡玉才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报案后,办案机关当即报请雷州市人大许可对蔡玉才采取强制措施。然而雷州市人大非但没有办理许可,还在人大开会的时候,阻止办案人员对蔡玉才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放走。此后,雷州市公安局一直对外宣称蔡玉才“涉案在逃”,并没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但事实上蔡玉才一直在雷州市明目张胆自由自在地生活着,没有任何部门对其依法抓捕,而是放任逃犯继续胡非作歹。

这一荒唐案件尽管在当年掀起了轩然大波,《南方日报》、《大公报》等多家媒体都进行了详细报道。但却并未引起当时雷州市相关部门、以及市领导的重视,过后也并未积极处理案件遗留问题,从而导致“22号宗地”一直无法对外开发。隆运公司多年来不间断的维权,终于在2017年4月,历尽艰辛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建设证件。

2017年5月21日,“22号宗地”在历经7年后正式施工建设,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涉案在逃”的蔡玉才还在盯着这块地,准备再次榨取利益。隆运公司负责人称:“施工前两天,蔡玉才每天指使黑社会成员游华明等人率领几十人前往工地寻衅滋事,试图阻止施工,均被员工报警后方才驱散。”

2017年5月23日,蔡玉才指使200多名黑社会人员聚集在工地周边,这些人手持钢管、匕首和礼炮,点炮轰炸破坏施工设备,威胁恐吓施工人员。这起事件不仅让老百姓受到了不小的恐慌,网络上也引起了极大的热议,更有许多人误以为发生了“枪击”事件。(实为燃放礼炮所致)

据了解,5.23事件发生后,雷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当天对雷州市隆运房地产开房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要求暂缓施工的通知》,暂缓停工的原因是雷州市隆运房地产开房有限公司在未完成4宗土地回收工作而擅自施工。而制造此次恶性事件并“涉案在逃”的蔡玉才、王永信和游华明等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雷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却并未追究。

隆运公司负责人表示:“既然称隆运公司未完全回收土地,为何不事先提出予以协商解决?雷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何给隆运公司颁发施工建设的相关许可证?我公司凭许可证施工,又何来的擅自施工呢?而且事实上,土地回收工作应当是政府职责,为何将这法定职责转移到我公司头上呢?更何况我公司已经配合政府完成了回收工作。这种暂缓停工理由实在站不住脚。

雷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捏造存在历史问题的事实,不仅纵容蔡玉才、游华明及相关参与人员的打砸行为,还在5.23事件发生后,给隆运公司发出雷住建函【2017】113号文件,强行要求该公司暂缓施工,这无疑是给一家坚持遵纪守法的良心企业又一个重创!

一个国家最需要的就是“法”,人民“守法”,官员“依法”,正如两会精神所强调的:法治是治国理政之本!而“法”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公开。法律不仅是老百姓的希望,也是国家的希望。我们相信在习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领导下,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定会遵循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政府公信力抚平遵纪守法的企业家们心中的伤痕,让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家行动起来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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