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被诈骗 “女网友”竟是传销团伙男成员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6-13 09:12:57
  “网恋”被诈骗 “女网友”竟是传销团伙男成员
 
  本想在微信加个女网友谈谈心,结果却被骗走1万多元。最让受害者意想不到的是,“女网友”竟是男的,而“女网友”在网上煞费苦心诈骗来的钱竟是为了上缴给传销“公司”购买产品。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诈骗罪判处陈军军等37人有期徒刑1年至12年半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恒发公司组织成员利用网络实施诈骗。公司规定,凡是男性成员都伪装为女性,通过QQ、微信以及各婚恋交友平台寻找男性加为好友,经网上聊天骗取对方信任,假意与对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男性成员实施诈骗过程中,组内女性成员会在需要时帮助其接打电话或发语音,男性成员也会冒充医生身份与被害人通电话,以骗取被害人信任。成员实施诈骗过程中,需要发送假的火车票、身份证、医院报告单时,由上线或其他成员帮忙伪造并在成员之间转发使用。
 
  继而伺机以生病治疗、见面路费等理由骗取对方财物。女性成员也以同样方式实施诈骗。
 
  恒发公司内部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由陈军军任店长,负责管理下属两分店事务,两分店分别由邱达伦及何桂敬(另案处理)担任店长。店长下面设组,店长负责向组长及成员下达任务、目标,并每月向成员发放几百元至千余元生活费。
 
  浙江杭州的赵先生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位“女网友”。两人在网上聊得正投机,“女网友”说要来浙江见赵先生但没路费,要求赵先生往她的银行卡里转500元。随后“女网友”又以坐车去杭州的途中生病要做手术为由,再次要求赵先生转钱。老实的赵先生就这样前前后后被骗走了11300元。
 
  无独有偶。江苏太仓的史先生也遇到了相同的套路,通过微信认识了朋友“李奕洁”,同样以没路费和“相会途中”生病需要手术费为由要求史先生转钱,但不同的是,史先生还亲自和“李奕洁”和“主诊医生”通过电话,确信不疑的史先生就这样转了2万元过去,“李奕洁”从此以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让赵先生、史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他们所交往的“女网友”竟是男的,真名分别叫陶卫和黄勇。
 
  而陶卫和黄勇是化名为“恒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发公司”)的传销组织成员,该公司以推销美容品、保健品为名,新加入者需缴纳9800元购买一套产品成为业务代表。大多数成员交钱加入公司后,并未实际见到产品,也未实际销售过产品。
 
  该公司成员从低到高共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业务代表、业务员、初级业务员、中级业务员、高级业务员。
 
  成员以发展下线购买恒发公司产品的数量为计酬依据。按照不同的等级,发展的下线每购买一份恒发公司的产品,就能获得相应不同的提成。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到2016年3月期间,由陈军军、邱达伦领导的传销组织实施网络诈骗77宗,其中陈军军参与诈骗金额约758464元,邱达伦参与诈骗金额约为422594元。法院遂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诈骗罪判处陈军军、邱达伦有期徒刑12年半和11年,其余35名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6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一审宣判后,陈军军、邱达伦等13人不服,向东莞中院提起上诉。东莞中院审理后认为,陈军军、邱达伦等人无视国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军军、邱达伦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诈骗金额均达到较大以上,又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故维持原判。(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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