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黔南州中院和贵定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一批“老赖”集中曝光,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据称,因脸面问题,不少“老赖”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老赖”采用故意拖延、失踪、避而不见等各种手段,拒不执行法律上的责任。法院遭遇欠薪执行难。如何让“老赖”变“不赖”,让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一直是各级人民法院致力于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实践证明,公布“老赖”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的多种有效传播方式,将是治“老赖”的一条新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俗称失信“黑名单”,成为威慑“老赖”们的新武器。
黔南州中院和贵定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一批“老赖”集中曝光,合法合理。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公之于众。所以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法行为,目前不少省地都在这么做,这已是通行的作法,不存在涉及个人隐私。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多数人都很注重“面子”,特别是在熟人面前希望保持风光的一面。通过制造社会舆论,如集中曝光,给“老赖”们造成一种社会心理压力,促使他们执行法律判决从而脱离这一“群体”。同时,这样也能使“老赖”受到广大群众的监督,避免在逃避法院执行期间进行新的民间借贷,产生新的民事纠纷。
诚然,在正常的情况下,刺探他人财产状况并未经本人允许向外泄露,的确是不允许的,但对赖账不还者来说应该例外。法院通过严格的程序将“老赖”在网上曝光,拓宽信息来源,是对债权人财产权的尽力保护,也可视为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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