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在高速上对低速行驶行为进行抓拍
要开车去深圳的市民需注意了,从2017年7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在高速上试运行对路况和车辆正常情况下的低速行驶行为予以抓拍。
违反《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项,是指在驾驶人、机动车、道路、环境状况正常的情况下,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东莞要开车去深圳的市民要注意了,从7月1日开始,深圳交警将在高速上试运行对路况和车辆正常情况下的低速行驶行为予以抓拍,处 500元罚款。
此外,深圳交警将推出“黄方格让行”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三类“占用黄方格”交通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可以称为“违法停、上下客、5~10秒”。具体是指:驾驶人不在车内,占用黄方格违规停车的,认定为机动车在黄方格区域违停,处1000元罚款。特别要提出的是,如果因当事人不在车上的违停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
记者:“具体情形譬如说进入黄方格内停车等候,5秒内未发生位置移动的又或者进入黄方格内停车虽未达5秒,但在同一黄方格内故意缓慢行驶、走走停停,车辆超过10秒未通过黄方格区域内的。处300元罚款。”(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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