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序幕拉开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7-06 16:17:57
  东莞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序幕拉开
 
  排污许可制改革在东莞进入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实施阶段。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包括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在内的42家企业,成为东莞首批排污许可制试点企业,从7月1日起落实“一企一证”的持证排污管理模式,从而拉开全市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的序幕。
 
  据介绍,排污许可制改革是国家推行的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是补齐环境短板、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战略举措,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进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6月30日前应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7年完成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昨日,市环保局透露,排污许可制改革是东莞市2017年环保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全市火电(以煤、天然气为燃料)、造纸行业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等28家造纸企业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等14家火电企业,目前已获颁新版排污许可证,成为东莞首批试点排污许可制改革的企业。从7月1日起,这42家企业进入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阶段,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据了解,与原排污许可证相比,国家新版排污许可证的责任更加明确、管理更精细、内容更加广泛,一方面要求排污单位全面摸清与排污相关的家底,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许可证记载信息,记载内容涵盖了基本生产设施、产品产量、产污节点、治理设施、排放标准、环境管理台账、许可证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
 
  昨日,市环保局表示,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当将主要申请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的许可事项,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日。
 
  排污单位申请并领取一个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按照相关规定,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并明令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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