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乡县园林局涉嫌诈骗一园林公司工程款数百万元

企业   来源:法制与社会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8-09 10:39:50
  文章导读:近日,有山东省济南市某园林公司负责人张经理向记者反映,该公司近四百万元的工程款被金乡县园林局找人制造假委托书冒名领取,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要回巨额工程款,该公司多次向省纪委、金乡县政府
 
  近日,有山东省济南市某园林公司负责人张经理向记者反映,该公司近四百万元的工程款被金乡县园林局找人制造假委托书冒名领取,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要回巨额工程款,该公司多次向省纪委、金乡县政府、金乡县公安局等部门反映,然而由于官官相护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解决。张经理无奈之下求助媒体,能够引起相关领导重视,认真彻查此事,揪出混在党员干部队伍当中的害群之马,让违法乱纪之人得到应有的处罚,追回公司被诈骗冒领的工程款。
 
  为此,记者辗转走访济南、金乡等地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据调查,2013年4月11日该园林公司参与了金乡县铂金广场景观绿化工程的公开招标,并于5月4日中标。
 
  2013年5月12日该公司与金乡县园林管理局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总造价为3587361元,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7月20日。
 
  合同签订后,该园林公司就抽调人手,组织苗木货源和施工材料,紧锣密鼓地投入到施工过程中,并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相关工程。而对于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部分,经金乡县园林局和工程监理部门签字认可,追加施工费用为1291300元,至此,连同原有工程造价,总工程款已达4878661元,按照合同约定,一年后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工程总价的80%,即390万元,可该承包方至今未收到分文。
 
 
园林公司授权的真委托书(复印件)     金乡县园林局伪造的假委托书        
 
  项目竣工后,该园林公司多次向金乡县园林局申请支付工程款项,然而对方一直拖着不给。万般无奈之下,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给县园林局发了一份催款函,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对方收到后于2016年3月21日给该公司发了回函,其中竟然明确答复县园林局已支付工程款390万元,同时回复函中还附有一份“神秘”的授权委托书,显示该公司已经授权吕某某办理工程款项结算事宜,工程款打入吕某某的个人账户,并注明了吕某某的账号、开户行、身份证号等信息。面对这份子虚乌有的委托书,张经理一时惊诧万分,因为公司除了授权委托项目介绍人张强签署有关文本和合同之外,没有再委托别人办理公司的业务,而公司从未听说过这个所谓的“被授权人”吕某某。张经理细查后该委托书是在该公司原委托书基础上伪造的,这张“山寨版”委托书与原版主体内容完全一致,甚至连落款、盖章、签字等都完全一样,只是在第一段后面加了一段授权吕某某的内容,而且可以明显看出该段的文档格式与第一段完全不一致,明显有造假痕迹。该公司马上找到金乡县园林局进行交涉,想弄清楚事情的真相,然而对方却以已经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对此事做任何解释。
 
  该公司事后多次到金乡县政府反映相关问题,然而相关部门对此事不闻不问。更有甚者,公司相关人员在上访时竟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关押。无奈之下,公司只好将反映材料递到了山东省纪委,省纪委对此事十分重视,将此事转到了金乡县信访局,并安排公司与信访局进行电话沟通,于是县信访局安排一张姓主任给园林公司人员见面。而公司人员到达之后才得知,该张姓主任既非信访局工作人员,亦非县纪委领导,而是县园林局办公室主任。该主任与公司的人员见面后仍然强调工程款项已经支付,和该公司已经没有关系种种。
 
 
  在该公司强烈要求下,张主任出示了委托书原件和收款收据以及记账凭证、入账通知等材料。张经理指出,原委托书是为投标和签合同而出具,日期为2013年1月5日,而在四个月后的5月4日招标才正式开始,试问在不知道工程项目是否中标的情况下,公司怎么可能提前委托指定项目收款人?况且公司也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绝不允许将公司工程款打入个人账户。从对方提供的单据来看,县园林局的财务管理非常混乱,政府下拨的专款专用绿化资金,怎能随便汇入个人账户?而且收款人的一张白条也可以让金乡县园林局轻松入账?其中缘由无从得知。张经理表示,对方出示的委托书有明显的造假痕迹,可以进行司法鉴定。
 
  该公司无奈之下到金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工程款既然遭到冒领,且数额达四百万之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相信公安部门一定会查出相关人员的犯罪行为,追回公司的工程款。然而事与愿违,经侦大队的崔队长了解情况后,就委托隔壁办公室的一副局长处理此事,该局长现场给吕某打通了电话,问他是否领取了该工程的工程款,吕某电话回答说县园林局只是将钱打入了他个人账户,然后又被转走了,于是奇葩的处理结果再次出现,该副局长竟回复园林公司人员说工程款未被吕某私吞,因为吕某未动用这笔钱,不能立案。一笔近400万的工程款,何以会被园林局打到吕某的账户?又何以无故被转走?这笔巨款最终流向何处?金乡县园林局、县公安局、县政府竟无一人对此负责。
 
  张经理表示,受此事件影响,公司已欠债累累,员工工资无法发放,公司经营举步维艰。下一步自己还会到省纪委、中纪委、国家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去反映,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也希望有关部门看到报道后能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严厉查处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早日给受害者和社会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就此事的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记者: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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