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警察出轨遭妻举报 曾写保证书保证不嫖娼

国内   来源:中网资讯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8-23 18:18:50
  近日,辽宁省昌图县公安局干警刘国龙之妻刘玉杰举报称,从2000年起,作为人民警察的刘国龙,不断违反家庭道德和党纪国法,长期对其进行家庭暴力;并同时还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先后写下5份保证书描述出轨细节。
 
 
  图:被举报的刘国龙
 
  刘玉杰称,她与刘国龙于2000年结婚。婚后刘国龙多次出轨,并对她实施家暴,最严重的有两次:2010年4月26日,刘国龙将其殴打至伤,对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2012年8月26日,刘国龙将她头部、面部和膝盖等部位打伤,造成鼻梁骨骨折。这些都有证人、照片和医院的病例证明。
 
  2016年11月8日,昌图县妇联出具证明,刘玉杰多次遭到刘国龙家庭暴力,曾多次到县妇联寻求帮助。
 
 
  图:举报人被家暴情况
 
  刘国龙违反家庭道德,生活作风糜烂,败坏警风警纪,违反党纪国法。婚后不久就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还曾为此5次写下保证书和承诺书。
 
  笔者注意到,刘国龙从2001年3月至2009年9月十年间,共写下5份保证书和承诺书,均有刘国龙亲笔签名和手印。其中多份保证书和承诺书描述了其与她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诸多细节。
 
  2001年3月22日,刘国龙写下保证书:“我是刘玉杰的丈夫,我以前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和别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这人叫王X,是刘玉杰回家的时候,把那女人领回家同吃同住半个月,被我媳妇回来时堵住了,我下决心从今以后,不再做对不起我媳妇和儿子的事,不再和别的女人有男女关系,如果再发生同类事情,任凭我媳妇处置。”
 
 
  2003年7月,刘国龙再次写下保证书:“我保证从今以后,不到桑拿洗浴及有小姐的酒店饭店洗澡、吃饭,更不能嫖娼,如果被我媳妇,有上述类似事情,有我媳妇处办。”
 
 
  2008年12月的保证书更是指名道姓,保证不与某人的媳妇某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我保证从今以后不与乔xx媳妇x杰发生任何不正当男女关系,不与任何女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承诺如果违反这些,赔偿刘玉杰十万元。
 
 
  2009年8月20日,刘国龙承诺:“我和刘玉杰复婚后,要因为我搞破鞋提出和刘玉杰离婚,我净身出户。”
 
 
  2009年9月13日,刘国龙承诺:“我承诺和刘玉杰好好过日子,不分心眼,收入公开,包括办事外来收入,放到家里共同支配,下班按时按点回家,有事儿打招呼,办啥事说清楚,如果和别人搞破鞋,净身出户。两人共同出入,如果违背,后果自负。”
 
 
  刘玉杰称,为了上高中的儿子,她一次次选择原谅刘国龙的家暴和出轨行为。2015年她曾实名向昌图县纪委举报,后该举报被转到了昌图县公安局,公安局纪委对上级纪委交办的问题敷衍塞责,给出了虚假结论。在没有对举报人谈话的情况下,将刘国龙和王某关系描述为“关系密切,将衣物留在王某处,但刘国龙与王某否认有性关系,”未对刘国龙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
 
  面对刘国龙的家庭暴力及生活作风问题,刘玉杰决心举报到底。她告诉媒体:“刘国龙作为人民警察,他的所作所为,既违反家庭道德,又违反党纪国法。我已经下定决心“前妻反腐”从我开始吧。”(作者:沈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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