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蹊跷+神秘的“葫芦僧判葫芦案”

企业   来源:市场信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8-25 19:26:42
  本刊记者  周秀光

  因为朋友借款提供担保,沂水富源矿业4处选矿厂机器设备及矿石60万吨被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今年7月至今,法人代表赵焕太先后两次被法院拘留——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赵焕太却有太多的委屈和不解——
 
  蹊跷的“公证书”
 
  2014年3月,山东广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河东区奥蒙小额贷款公司借款3000万元,由沂水富源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不知道什么原因,这笔贷款的借贷主体并不是广星,而是广星找来的15位自然人,每人借款200万元,共计3000万元。
 
  在赵焕太的印象中,提供担保那天,他带着单位公章来到位于河东区的奥蒙小贷公司,就在奥蒙小贷的柜台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后来借款到期,广星无力偿还;2016年5月3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对富源矿业强制执行,富源矿业4处选矿厂机器设备及矿石60万吨被查封。今年7月11日,赵焕太被拘留;8月22日,他再次被河东区人民法院送进了拘留所。
 
  河东法院在执行裁定书中称,“山东省临沂市东信公证处作出的(2015)临东信证执字第347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
 
  如果没有后来的这些,赵焕太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忆当时的细节。
 
  “当时自始至终都没有见到有公证人员在场!也没有人和我说过公证的事情,连电话说明都没有!”赵焕太肯定地说。
 
  就在财产被查封后不久,赵焕太就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称自己从未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奥蒙小贷公司进行过任何内容的公正,对所谓临东信证执字第347号公正文书毫不知情!
 
  赵焕太对公证的质疑,没有引起法院的任何反响,既没有作出书面裁定,也没有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今年7月11日,赵焕太被拘留;时隔一个多月,赵焕太再次被拘!
 
  8月24日,就河东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所依据的“公证”,记者专程来到河东区政务大厅公证处。当工作人员知道了记者的身份后,脸上的热情一扫而光,以“保密”为由拒绝了记者调阅公证书的请求,并以“领导出发”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在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工作人员用内部电话联系上庭长张洪波,张洪波在电话中拒绝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
 
  山东沂蒙山律师事务所王洪国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如果涉案据以立案执行的债权公证书制作程序违法,内容不明,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王洪国说,退一步讲,即便这份公证书真实存在,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在当事人本人没有到场签字认定的情况下,这样的公证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这份“公证”,法院、公证处如此讳莫如深,令人不解。
 
  神秘的“书记员”
 
  令赵焕太大惑不解的,不仅仅是“公证书”,还有一个人!
 
  李汉涛!
 
  这个第一次于2016年3月6日的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中才以“书记员”身份出现的名字,已经成了赵焕太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在2016年3月6日的《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中,李汉涛的签名位于“书记员”位置;执行人员为“李玮”。
 
  2016年5月3日的《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中,李汉涛的签名依然位于“书记员”位置;执行人员为“张洪波”。
 
  2016年5月3日至今,赵焕太共收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裁定书1份、查封财产清单2份,查封公告1份,签名均为“李汉涛”。
 
  赵焕太介绍说,自从被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以来,李汉涛就如影随形,几乎成了自己的噩梦!
 
  2016年5月3日富源矿业财产被查封后,富源矿业及法定代表人赵焕太两次提出公正异议,均被李汉涛拒绝。电话沟通时,李汉涛说他的口头通知就是裁定!
 
  2017年7月11日,赵焕太应李汉涛之请来到河东法院执行局,当着奥蒙小贷工作人员的面,将赵焕太送进了拘留所。李汉涛说:早就该拘留你了,就因为我给你压着,现在我压不住了……
 
  李汉涛到底何许人也?
 
  坊间传言,李汉涛只是河东区人民法院聘任的一名临时工作人员!
 
  当记者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庭长张洪波求证李汉涛的身份时,张洪波含糊其辞,承认“李汉涛以前在汤头法庭干(工作)过,现在调到(河东)法院执行局了”。对李汉涛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不是“临时工”,有没有执法权,张洪波三缄其口!
 
  在8月24日记者采访中,张洪波拒绝接受采访,称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手续不接受媒体的采访。
 
  王洪国律师介绍说,如果李汉涛是“临时人员”,那他的所谓执法行为就是非法的!
 
  虽然身份成谜,但在赵焕太的这起案件中,李汉涛至今依然十分活跃!
 
  8月25日,记者离开山东临沂的时候,赵焕太依然在拘留所里。
 
  对记者的疑问,河东法院、汤头法庭、山东东信公证处,依然没有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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