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维东:让科普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科技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9-04 18:33:07
  梁维东:让科普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9月4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了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暨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等事项。 
 
  为全面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创新意识,我市计划用五年时间创建10个市科普示范镇〔街道),20个市科普示范社区,30家市创客培育中心、学校,30家市科普教育基地,并力争创建10个国家、省级科普示范镇(街道)、社区、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对被授予“全国科普示范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助。 
 
  梁维东指出,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东莞要与时俱进更有效地推动科普工作。他强调,要多想办法、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科普氛围、扩大受众范围,让科普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会议传达了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暨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会议精神。我市提出,将从七个方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智能化改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下一轮技改,加快落实技改扶持政策,多渠道解决技改融资问题,强化技改目标督导与考核,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推动重大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建设,加大先进装备产业项目引进。 
 
  梁维东强调,绝不能让落后产能在东莞死灰复燃。他指出,下来我市将启动新的三年技改计划,积极推动更多企业上“云”、用“云”,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 
 
  围绕“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总体目标,今年我市将完成100条以上普及型智能制造示范线建设,力争通过3年时间,推广建设10个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支持100个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我市还将继续用好用足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将扶持门槛降低至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扩大政策受惠面,鼓励更多企业投入技改。同时,我市还将为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助推企业破解技改融资难题。 
 
  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打造东莞上市板块、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我市出台了《东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根据扶持办法,我市将在“科技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项目经费,并明确了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措施的奖励标准。 
 
  对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资料经正式受理的上市后备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首发募集资金额度给予0.5%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进入创新层的挂牌企业,再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以直接融资方式实现融资的挂牌企业,按首次融资金额给予1%的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成功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非上市企业,按其直接债务融资额的2%给予贴息,累计最高贴息50万元。 
 
  扶持办法还明确了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的条件。按规定,上市后备企业须在东莞市工商部门注册并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且满足以下财务指标: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为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货款行业稳健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货款行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东莞对依照法律、法规在本市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货款公司两类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新设立或外省市新迁入我市的两类机构法人总部,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的,按照其实收资本的千分之二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两类机构一次性增资5000万元或以上的,按照其实收增资额的千分之二给予奖励,最高奖励80万元,只奖励首次增资。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对两类机构的风险补偿措施。按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在担保和运营过程中,发生代偿损失、货款损失且已核销处理的,可按实际损失的10%给予风险补偿,单个机构每年不超过50万元。 
 
  此外,两类机构今后还可在我市享受评级补贴优惠。实施办法规定,两类机构由商业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的,每年可根据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及发票申请3000元评级补贴。 
 
  为全面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创新意识,我市对《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通过开展科学普及工作,让市民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工作方式,提升市民科学素质,更好服务企业创新、产业转型。 
 
  按照新办法,我市争取用五年时间,完成创建10个市科普示范镇〔街道),20个市科普示范社区,30家市创客培育中心、学校,30家市科普教育基地;10个国家、省级科普示范镇(街道)、社区、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80家学会科技服务站;资助300项科普活动等。 
 
  新办法规定,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资助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我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普设施建设、场租费及科普活动宣传、策划和组织等方面。其中,“科普设施建设”原则上不少于项目资金的50%。 
 
  新办法明确了市级科普示范镇(街道)、科普示范社区的认定条件,要求镇街每年开展全镇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社区每年组织开展科普活动4次以上;镇街年度科普经费不少于20万元,社区在认定前两年共投入科普经费不少于10万元。 
 
  新办法还明确了市级以上科普示范镇(街道)、科普示范社区的奖励措施。其中,获得市、省、国家级的科普示范镇(街道)可分别获得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省、国家级科普示范社区可获得20万元、4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来源: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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