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法院的“英明”判决

国内   来源:市场信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9-07 09:59:28
  近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双合村众多群众向本报反映,称建华区双合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何明勾结该村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罗纯泽,以土地纠纷上演一起虚假诉讼案,以法院判决为由,将罗纯泽霸占村委会38.9公顷土地无偿耕种。

  当官不为民主做只想为己谋私利

  群众何英明(化名)告诉记者反应:2015年初,双合村党支部书记何明通过不正当手段当上了党支部书记,之后把亲戚好友全部拉入双合村村委会成员,罗纯泽的父亲罗成雄与何吉良(何明的父亲)是结拜弟兄,于是何明就让罗纯泽负责村委会监督组长、理财小组组长等职务。

  随后,何明和罗纯泽等人将坝外60余公顷耕地以罗纯泽个人名义无偿耕种,现已耕种三年了。

  暴力镇压民愤,弄虚作假搞欺骗

  此事的发生,引起极大民愤,于是全村160名村民联名到政府各部门上访。党支部书记何明为了压制村民上访,便雇佣王锦齐等人半夜潜入带头上访人员家中威胁恐吓等手段,已达到群众不敢上访为目的。

  投诉人称,村民何新、袁野等人于2016年5月5日再次找村书记何明要罗纯泽等人霸占的60余公顷土地后,罗纯泽打电话叫来王锦齐等人到何新家中将其砍伤,又将在路上开车的村民袁野砍伤。

  何明等人为了达到长期无偿霸占该60公顷耕地的目的,与罗纯泽合谋以虚假诉讼让法院下判决为由,阻碍群众再次上访。于是,何明以双合村委会原告的名义将罗纯泽告上了法庭,后来,何明又伪造一份2012年盖有双合村委会公章的《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一份给被告罗纯泽,最终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驳回诉讼。

  官司开庭下判决,造群众质疑

  建华区法院的判决下达后,何明以判决为由,不但让罗纯泽无偿耕种,还让罗纯泽到农业局享受各种政府补贴等。

  群众牛煮(化名)说:“我找党支部书记何明讨说罗纯泽霸占60公顷土地时,何明拿出建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说,法院已经把这块地判给罗纯泽的,我也没有办法,我要是不想要回这块地,我也不会以村委会的名义起诉。法院既然下判决了,谁也没有办法,为什么判给罗纯泽,你们去问法院去”。

  “当我问何明,法院什么时候开的庭?什么时候下的判决?为何全村都不知道?判决书应该是公开,为甚么不开让大家看到呢?何明却说,谁想看直接去找他就行了”牛煮无奈的向记者苦诉到。

  到底谁在伪造《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

  针对群众所反映被告罗纯泽所提供的《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到底真假?3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建华区委,见到了2012年时任双合村党支部书记的孙路(音),孙路说,关于《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的事情,自己根本不知道此事,从来也没有盖过双合村委会公章,如果要是有此事的话,村委会肯定要召开会议,并且要有当时的会议纪要。关于《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肯定不是当年所盖的章子,也肯定是假的,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到法院去做证,证明是假的。

  判决百度无法查询法院院长多次查询才得结果

  记者在百度搜索原告双合村委会与被告罗纯泽土地纠纷一案的判决时,无法查询到该案件的判决。

  下午14时,记者来到建华区委宣传部,宣传部王岩部长通过电话联系到建华区法院范院长,范院长通过立案庭没有查询到原告双合村委会与被告罗纯泽土地纠纷一案,查询到另外罗纯泽的两起案件。

  后来记者告诉该院长,该案件是民事庭审理,去年年底下的判决时,范院长再次查询回答说,查到了,让记者下午四点去法院了解该案卷的详细情况,因为民事庭的李德龙(音)庭长在市里开会,估计三点半结束。

  法院“英明”的判决,证实该案是虚假诉讼

  下午16时,记者在法院五楼会议室见到了法院副院长杨##,民事庭李德龙庭长,该案件的审判长马丽丽等人。马丽丽审判长拿出判决告诉记者说,原告是建华区双合村委会,被告是该村委会成员罗纯泽,诉讼理由是双合村委会要求罗纯泽返还所耕种双合村60公顷耕地一案。当时,双合村向法院提交证据是双合村委会会议纪要一份,被告罗纯泽提交一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所谓的《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复印件一份,后来让双合村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于是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讼。

  记者仔细阅读该判决后发现,原告双合村委会与被告罗纯泽诉讼原因就是所谓的自己打印加手写的《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真假一案,群众不承认该《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并且当时任双合村党支部书记的孙路根本不承认和罗纯泽签订过任何合同。

  建华区法院的虚假诉讼案

  双合村委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是,请求确认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收回土地47.08公顷。但法院针对《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的有效无效、真假一字没提,判决中光说村委会会议纪要的内容,不能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等内容约定不明等,没有提出被告的有效证据,这就是法院针对虚假诉讼判决的高明之处,不说被告有理,也不说原告有理,只说证据不足,驳回诉讼。

  法律顾问认定该起案卷就是虚假诉讼案

  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仔细阅读判决和了解村民后告诉记者说,原告双合村委会与被告罗纯泽土地纠纷一案分明是一起虚假诉讼案:

  一、双合村委会起诉被告罗纯泽的原因是群众集体上访之后,当地政府及双合村委会害怕群众再次上访,于是想通过法院的判决来阻拦群众上访,只好起诉罗纯泽。

  二、被告罗纯泽所提供的所谓《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是一份无效的证据,土地使用确权书是国家土地部门下发的正规国家公文证书,村委会根本没有权利下发《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并且该确权书时任的双合村党支部书记孙路根本不承认该证书的签发等,记者在采访群众时了解到,该确权书下两行手写的笔迹出自被告罗纯泽之手,也可以说下边手写的两行字是罗纯泽自己添加上去的。

  三、双合村委会以判决输了和没有上诉经费为由,坚持不上诉,这才能证明此案件的性质,的确是一起虚假诉讼案,官司输了就不上诉吗?上诉费只有一百元钱,难道说一个村委会没有一百元钱吗?双合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何明向群众解释不上诉的理由,证明了这起案卷是虚假诉讼案。

  四、原告双合村委会起诉被告罗纯泽向法院诉讼请求是确认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收回土地47.08公顷。被告与原告是否提交合同?被告提交的《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是否是土地经营承包合同还是土地使用确权书?法院根本就没有确认?并且在判决书上没有提到《双合村土地使用确权书》真假和法律效率等,只说原告的证据不足,难道被告的证据充足吗?这分明是一起虚假诉讼案。

  五、被告罗纯泽和原告双合村党支部书记何明的关系的分析,不得不让人质疑该案件存在虚假诉讼案,私下关系罗纯泽和何明的父亲是结拜兄弟,村委会关系是上下级关系,何明是党支部书记,罗纯泽是村务监督小组组长。

  李律师还告诉记者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民事商事审判领域存在的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人民法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探索通过多种有效措施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行为。

  关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针对这起虚假诉讼案,应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从新立案再审,给群众一个交代。

  针对此事的进展,本报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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