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交警一事拖办六年 赖政庸政怠政不嫌羞

国内   来源:新华月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9-12 14: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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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南阳市交警支队长崔春晖来源网络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被判处刑罚,依法吊销驾驶证是顺理成章之事,按程序走无可厚非。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此明确的规定,对于南阳市交警支队份内工作来说,易如反掌,水到渠成,按程序执行当事人也无怨言。可南阳市交警支队却表现与众不同,简单的事情习惯复杂化,严重的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8月,周师傅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即2014年8月服刑期满出狱,次年欲重新申领驾驶证才发现,原来4年未审验的驾驶证,交警网上赫然显示“正常”。周师傅重新申领驾驶证遭拒,原来驾驶证不能使用,自身合法权益被南阳市交警支队为民办事的“衙门”剥夺。无奈,周师傅在南阳市委书记留言板反映交警支队怠政怪相。2016年7月22日,悄然迎来南阳市交警支队姗姗来迟的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其驾驶证被吊销,之后一直未曾收到吊销驾驶证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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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师傅对南阳市交警支队不讲法、不讲理、很是气愤,扎心的痛!无奈,3月1日对南阳市交警支队提起行政诉讼。随后,接到南阳市交警支队诉讼答辩状,周师傅看后简直要吐血一样,真实“雪上加霜”:“堂堂的南阳市交警支队竟然是与地痞流氓没两样,答辩书自身前后矛盾,让人不懂。周师傅一直没有见到吊销驾驶证决定书,在答辩状中南阳市交警支队弄巧成拙自认对2016年9月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在答辩状之后再漏破绽自述2017年7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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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应有严谨的政府公信力南阳交警,答辩状都前后矛盾,难道会是一事作出两次处罚吗?可见南阳交警现实办事会是多么糟糕,令百姓多么遭遇难堪。应该说明的是,南阳市交警支队该吊销的驾驶证久拖不办,并非周师傅一案。类似现象,在南阳市境内各县应有多人存在,令公民的合法权在南阳市交警不作为造作下荡然无存,望事生悲。

“厚颜无耻”多指不诚信自私自利小人丑陋面目,没想到南阳市交警支队也与其攀附结亲。南阳市交警支队在错误面前不纠正,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以国家给的俸禄与老百姓“斗”,让百姓跑腿受气再花精力物力进行诉讼,更展现南阳市交警支队赖政的不雅形象。

“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李克强总理曾经讲过。中央“反四风”活动开展至今,南阳市交警支队还敢顶风活动,令百姓办事遭殃,让南阳市公安蒙羞,公信力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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