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再次向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亮剑”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9-15 08:40:31
  东莞再次向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亮剑”
 
  13日,记者从东莞市农业局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业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会计委派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分3大部分12小点,提出通过“四大调整”来破解农村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三个不匹配”问题。据悉,这也是东莞自1999年率先在全国推进农村会计委派制以来再次“亮剑”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意见可简单概括为“三个需要”、“四大调整”、“五项要求”。意见认为,委派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工作数量与人员配备不匹配(经济业务量倍增但人员分工调整滞后)、工作性质与经费供给不匹配(由镇街派出但经费由村上调)、工作要求与机构设置不匹配(代表镇街监管村组财务但缺乏有效组织形式)等三大矛盾。从适应会计业务拓展、加强农村基层治理、解决农村财务管理问题角度看,三大矛盾急需进一步完善会计委派制。
 
  针对上述“三个不匹配”问题,意见也明确开出了“药方”,提出要在会计角色定位、工作组织形式、人员经费来源、培训轮岗方式等方面进行“四大调整”,强化财务监管的“专业性”、财务运作的“协调性”、委派队伍的“独立性”、人员岗位的“适应性”,从而实现“建设一支定位清晰、业务过硬的农村会计队伍,建立一个层级合理、办公集中的农村财务机构,健全一套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农村财务运作机制”的目标。
 
  而完善农村会计委派制最终还是要加强委派人员管理。结合“四大调整”涉及的相关内容,意见提出从任职资格、薪酬待遇、业务培训、工作考核以及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加强委派会计队伍管理的“五项要求”,指导镇村完善人员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合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面的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记者 秦小辉)(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